(新加坡25日訊)新加坡一名17歲少年把銀行個人賬戶名換成商家名字,再通過PayNow付款截圖誤導對方,一招數騙吃騙喝,到酒吧喝酒吊花,還買手機奢侈品,“豪擲”上萬新元,昨日被判進入當地青年改造所至少12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19歲的被告由於案發時未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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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對13項控狀,早前承認其中6項,包括欺騙、偷竊、謊稱已付款騙取服務等罪行。
根據控狀,被告在2022年4月到2023年6月多次到處行騙,受騙商家包括:吊花場、手機店、名牌商品店等,涉案總數超過1萬5000元(新幣,下同;約5萬2766令吉)。
根據案情,2022年4月10日傍晚5時20分,被告到一家名牌商器店,購買了價值690元(約2427令吉)的皮夾和2720元(約9568令吉)的粉金戒指。
他分別4次“付款”,給店員看了4張PayNow轉賬截圖,都顯示錢已進了該公司的戶頭,併成功把商品帶走。
隔天,被告再次光顧,這次又要買一條價值5000元(約1萬7589令吉)的項鍊。
他故技重施,分多次付款,給店員看到第3張1000元(約3517令吉)的轉賬截圖時,對方指出公司銀行戶頭的名字少了個“s”。
意識到伎倆即將被揭穿,被告趁店員查看轉賬記錄時,項鍊都沒敢拿就溜走了。
調查揭露,被告原來是把自己的銀行賬戶名字,換成了接近商店賬戶名字,因此所謂的付款,也只是再次轉回自己的銀行戶頭。被告母親已替他全額賠償相關公司。
母沒信心管教 被告判入改造所
母親沒信心管教兒子,被告也曾表示願意做任何事滿足私慾,主控官建議他進入青年改造所。
主控官指出,被告於2021年11月第一次被帶回警局錄口供,之後卻一再犯罪,涉及的款項越來越大,可見他目無王法。
緩刑監視報告指被告母親沒有信心看好他,被告也曾表示願意做任何事滿足私慾,因此建議送他進青年改造所。
被告沒有反對,但稱沒做好立刻進入青年改造所的準備,還有事要處理,要求法官讓他延期服刑。
法官最終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個月,並下令讓他給相關的受害商家做出1680元31角(約5912令吉)的賠償。法官也批准他的申請,讓他於5月24日起開始服刑。
撬舅舅保險箱 賞開鎖匠500新元
賭球欠債,少年竟請開鎖匠撬開舅舅的保險箱,還豪爽地給了500元(約1759令吉)開鎖費。
被告和母親、弟弟以及舅舅同住。2021年11月24日早上10時30分,母親、弟弟和舅舅一同出門,留被告獨自在家。
被告因賭球欠人4350元(約1萬5302令吉),便想趁機找開鎖匠打開舅舅的保險箱,偷走他的錢。
兩名開鎖匠把保險箱拿到私宅前院,撬開保險箱後,被告拿了其中的10張50元(約175令吉)鈔票付費,再讓他們把保險箱丟到隔壁家的門前。
接著,被告帶著5110元(約1萬7975令吉)現金,先到新加坡柏齡大廈買手機和充電器,再到駁船碼頭的一家海鮮餐館吃午餐。
舅舅等人回家時,見門廊有保險箱碎片,一查發現保險箱不翼而飛,裡面的錢也不見了。
被告母親意識到應該是兒子所為,致電到他最愛去的餐館尋人。母親事後也為被告做出了這部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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