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提交37份虛假呈報,6年半里誘騙校方發放8萬多元(新幣,下同;約28萬零856令吉)研究經費,前獅城國大教授被判入獄24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6歲的陳國強,事發時是新加坡國大工程學院電機與電腦工程系教授,他面對37項包括偽造以及欺騙等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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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原先是新加坡國大副教授,2018年1月1日擢升為教授,工作範疇包括授課、進行管制、智能系統和機器人技術等研究。
被告身為新加坡國大職員,也可以通過一個叫“TRAC”(Travel and Claim Request)的電子系統,向國大要求報銷(reimbursement)。
被告提交報銷申請時,需填寫花費類別、日期、款項數額等資料,並附加收據等購買證據。
申請經過核對和批准後,並確保相對的研究補助金以及部門營運款項有足夠資金後,被告便能取回錢。
調查顯示,被告會用筆或電腦軟件修改收據,然後向新加坡國大提交假的或報大數的申請。
被告就以這樣的方式,在2012年11月至2019年4月間,向新加坡國大提交37份虛假報銷申請,導致新加坡國大發放8萬8399元(約31萬零342令吉)款項給他。
買120新元吸塵機 加個零報銷1200新元
花120元買吸塵機,報銷時卻多加一個“零”。
被告花120元(約421令吉)買吸塵機清理辦公室,卻在收據數額上多加了一個“零”,於2017年7月4日向大學報銷1200元(約4212令吉)。
被告花250元(約877令吉)買了個人代步工具的電池,但他在2017年7月28日提出報銷申請時報大數,在收據裡將250元改成3500元(約1萬2287令吉)。
被告也偽造收據,謊稱向妻子的公司購買總價值960元(約3370令吉)的熱控制器。
被告已賠償新加坡國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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