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10年前擔任獅城公司董事期間設下“龐氏騙局”,從逾1300人手中騙走超過1800萬元(新幣,下同;約6311萬令吉),被控後棄保潛逃,美國男去年被遣送回新,日前認罪。
《新明日報》去年報道,美國籍被告麥克菲力阿特金斯(Michael Philip Atkins)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兼股東,他涉提供外匯槓桿交易,向超過1300名投資者集資逾1800萬元,但公司沒有進行實質性的貿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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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業事務局於2014年7月對公司展開調查,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但他過後卻沒有按要求向商業事務局報到並接受調查,因此新加坡警方向他發出逮捕令,並向國際刑警申請紅色通緝令。
在美國當局的協助追查下,被告在潛逃近10年後,於去年3月1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被告日前承認一項牴觸公司法令的控狀。
根據案情,該公司當時有兩個OANDA交易戶頭,以及一個星展銀行戶頭。2013年3月到隔年7月期間,公司提供槓桿外匯交易服務,代客戶進行外匯交易。
根據協議,公司有權獲得40%到50%的交易利潤,但交易所產生的損失則由客戶承擔。
客戶會被指示把資金轉入公司的銀行戶頭,客戶也被告知在扣除銀行轉賬費用後,資金會被轉到OANDA交易戶頭,讓顧客認為公司通過交易戶頭管理他們的資金。
公司在一年多內,收到客戶超過1867萬元(約6546萬令吉),但只將約168萬元(約589萬令吉)轉進OANDA戶頭,且同一期間也有約136萬零3元(約476萬令吉)從OANDA戶頭被轉出。
案情顯示,公司銀行戶頭裡的錢,沒有真的被拿去做外匯交易,當中超過1470萬美元(約7045萬令吉)用於支付公司董事(包括被告)和公司開銷等。
客戶每週會收到報表,但報表並未反映實際交易結果。事實上,公司的交易戶頭正在虧損。
控方指出,這計劃是經典的“龐氏騙局”,被告是公司的主要人物,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監禁38個月至44個月。
案展4月25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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