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丟一塊石頭換來4000元(新幣,下同;約1萬4027令吉)罰款的代價。
60歲建築工地管工在校園裡一時氣憤,怒摔一塊石頭導致石頭反彈掉落後,砸傷一水泥車司機的腳趾,於昨日被判罰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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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法庭文件,這起罕見事故於2023年9月23日下午1時50分左右發生,地點是位於巴西立第六通道的海星天主教中學校園的一處建築工地。
60歲的被告李福生(譯音)是建築工地管工,46歲的傷者慕達柏則是一個水泥車司機,兩人受僱於不同公司,兩人素不相識,案發當天剛好在同一個工地工作。
砸石頭試圖阻止傷者清洗水泥車
案情顯示,傷者在案發前開水泥車到事發工地卸載水泥,之後他順便清洗水泥車。也在那裡工作的被告知道因為安全條例,傷者不可在那裡清洗水泥車,於是大聲呼叫阻止他,但傷者回說他只要五分鐘就洗好了。
被告見傷者並未停止清洗,一時怒火中燒,想要發洩怒火同時又想引起傷者的注意,隨手就撿起一塊石頭奮力摔在地上,沒想那石頭摔地後除了一些碎石飛濺開外,石頭也反彈飛向傷者,最後掉落時不偏不倚打中傷者的小腳趾側面。
傷者瞬間感到疼痛,脫下鞋子檢查發現腳趾腫痛。他之後被送進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治療,醫生髮現他腳趾骨折,給了他14天病假,之後因還沒完全消腫,醫生另外多給了他6天病假,累計的醫藥費最終得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主控官要求法官判被告罰款至少4000元,或者短期監禁,法官最終判被告罰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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