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與妻子感情出問題,男子被指不顧妻子意願,兩度霸王硬上弓。法官指男子供詞有諸多不合理處,前天裁定被告罪成。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38歲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對兩項性侵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受害者是被告38歲的妻子,兩人育有11歲的兒子和9歲的女兒。兩人目前還是合法夫妻,但已經在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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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洩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被告不認罪後,案件去年10月開審。
根據早前的報道,被告與妻子在2012年5月結婚,與孩子、岳父和繼母以及女傭同住。兩人的婚姻之後出現問題。
2020年7月13日晚上,被告打算與妻子談一談兩人之間的婚姻問題,兩人在主人房談話時起了爭執,被告被指突然拉下妻子的衣服,並用手指性侵對方。
兒子這時剛好敲門中斷了被告的行為,但後者隨後繼續性侵妻子,直到女兒敲了門,妻子趁機跑入廁所。
審訊過程中,被告稱以為妻子是願意的,還指兩人吵架期間壓在對方身上時,妻子故意嘟嘴色誘還回親了自己,雖然嘴上說不願意,但繼續勾引他,並且看起來十分享受。
被告還說妻子事後願意同房而睡,報警前都沒向家人提及性侵一事,指她的可信度存疑。他還找來友人供證,指妻子為人武斷,若不願意絕對不會就範。
此外,他認為妻子的主要目的是在離婚後,可獲得孩子撫養權和房子權益。
妻子否認被告的說法,表示當時故意交叉雙腿不讓被告得逞,也有叫對方停下,沒逃走是因為之前發生過類似事件,結果遭被告扭傷膝蓋。
高庭法官下達裁決時說,根據被告和姐姐間短信以及早前的口供內容,被告承認霸王硬上弓,還說因為失控而感到羞愧,可是庭上作證時又反口,顯然是之後才想到的說法。
在審視雙方提供的證據後,法官認為妻子所說的較為可信,最後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擇日下判。
買新手機致電岳母 要她說服妻撤指控
事發後買新手機致電岳母,請後者說服妻子撤銷性侵指控。
針對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控方指被告在2020年10月11日至17日間致電岳母,表示若妻子不撤銷指控,孩子或需寄養他人家,媒體也會報道案件,妻孩名字將曝光。
岳母將她與被告之間的對話錄下來,並交給女兒,女兒將其交給調查員。
庭上透露,被告是用新手機和新電話卡致電,之後把手機和卡都丟掉。被告的解釋是因為舊的手機壞了才會買新手機,之後舊手機突然好了,才丟掉新手機,法官認為這個說法難以置信。
妻指丈夫行為反常
被告與妻子分居後還是有發生性關係,妻子指丈夫當天行為反常。
據報道,2019年8月中,被告住進心理衛生學院約半個月後出院,由於妻子不願與他住在一個屋簷下,他便搬去與姐姐同住,妻子和孩子則住在另一處的組屋單位。
儘管如此,妻子坦言還是會跟被告發生性關係,不過事發當天她並非自願。她也指被告當天行為反常,感覺失去自制力。
案發前一天,被告在沒有通知妻子的情況下到她所住的單位,要求妻子搬回家同住,妻子當時同意了,但沒料到會發生之後的事。
妻子在事發隔天報警,之前並未跟任何人談起此事,是因為不想讓任何人有機會勸阻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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