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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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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8pm 09/04/2024

蓄意伤人

蓄意伤人

巴士站对妇女拳打脚踢 男子判监4天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巴士站对妇女拳打脚踢 男子判监4天
被告苏顺宝一拳打在受害者脸上,导致她跌倒在地。(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9日讯)53岁男子在巴士站公然对49岁妇女拳打脚踢,还拉她头发,好心人闻尖叫声赶来阻止男子。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苏顺宝(53岁,译音)日前承认一项的罪名,被判坐牢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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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16日晚上约8时30分。受害者(49岁)在新加坡兀兰巴士转换站与被告有一面之缘,两人都排队要上913号巴士。

轮到被告上巴士时,他注意到巴士已客满,找不到座位,决定搭下一趟车,便移到一边让其他人上车。受害者原排在被告后面,就往前上了巴士。

受害者在几站后下车,并坐在位于马西岭巷的第12座组屋前的巴士站内,想休息一会儿再回家。

搭乘了另一辆巴士的被告也在约9时02分到了该巴士站下车。被告看到受害者,上前问她刚才是否在巴士转换站。

受害者反问被告:“你想要什么?”,不料被告竟一拳打在她脸上,导致她跌倒在地。

当受害者想起身时,被告又拉她的头发,导致她再度跌倒。受害者躺在地上时,被告对她的头跟身体拳打脚踢,受害者当时不断尖叫,但没有还手。

住在附近组屋的依莎拉(18岁)听到受害者惊恐的尖叫声,到走廊查看,发现被告正在殴打受害者,连忙报警。

她的兄弟与父亲也赶到巴士站,阻止被告。另一名在巴士站对面下车的好心人见状,也上前与依莎拉的父亲兄弟和其他路人一同阻止被告。

不久后,警方就抵达现场。受害者送院后被诊断右手肘擦伤,额头与头部有淤青。

受害者获得了5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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