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青年骑电动脚踏车闯红灯,撞上正在骑脚踏车过马路的六旬男子,导致后者锁骨骨折。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19岁的陈健斌(译音),他于今早承认一项鲁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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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6月28日晚上9时,沿着通往宏茂桥31街的宏茂桥8道骑电动脚踏车,当他在接近交界处时,交通灯已转红。
尽管如此,被告仍往前骑行,与此同时60岁的李姓男子正骑着脚踏车过马路,导致被告直接撞上男子,两人都跌落在地上。
男子的左肩因此红肿,右膝盖擦伤,锁骨也骨折,他在陈笃生医院接受治疗后,拿了止痛药以及14天病假,后续选择不动刀。
控方指出受害者的伤势颇为严重,但考虑到被告的年纪以及尽早认罪,要求法官判他5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7617令吉)罚款以及18个月不能考取驾照。
另外,控方也要求被告支付503余元(约1772令吉)的赔偿给受害者。
被告求情时说,他为造成的伤害道歉,也对自己的举止感到后悔。他目前是一名国民服役人员,由于父亲在外头欠债,母亲是家庭主妇,自己薪资不高,因此要求分期付款。
法官下判时说,这起意外导致受害者重伤,但相信事件令被告印象深刻,希望他不要再犯,最终判他5000元罚款以及下来18个月不能考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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