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女子兒時慘遭性侵卻不敢告訴任何人,直到二十多年後升格為人母,她才鼓起勇氣報警,性侵她的男子終於受到法律制裁,昨日被判入獄6年。
《8視界新聞網》報道,女子會報警是因為希望女兒長大後,世界會變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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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赫米(43歲)承認一項違反自然規律性交的控狀,另外3項性質相似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開受害者的相關信息。
受害者案發時年僅5到8歲
據報道,這些罪行發生在1999年至2002年期間,當時受害者只有5到8歲,被告則介於19至22歲,正在服兵役。
當時,受害者和姐姐由母親的朋友照顧,母親每個月會給朋友400元(新幣,下同;約1408令吉)到450元(約1584令吉)不等的報酬,被告就是母親這名友人的兒子;姐妹平日就住在被告的家。
即使姐妹不再住在被告家中後,母親仍定期帶她們前去探訪。
受害者在中學上了性教育課後,才意識到自己遭遇性侵。
控方在法庭文件中指出,她在意識到這一點後感到“非常厭惡和痛苦”,她對被告的怒火一觸即發,而這段記憶一直困擾著她。
2022年6月29日,她通過網上向警方報案,稱自己和姐姐住在被告家中時遭到性虐待。法庭文件沒有提供她姐姐遭遇的細節。
她在報案記錄中寫道,她如今有個9個月大的女兒,而她想要確保女兒長大後,這個世界會變得更安全。
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科醫生對她進行了評估,診斷她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受害者的症狀包括:關於被告的噩夢、對過去10年的憤怒,悲傷和困惑情緒,以及迴避事發地點。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他(被告)對自己愚蠢的行為感到後悔,並接受了自己應受道德譴責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律師指出,他的當事人在過去幾十年裡從未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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