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5日讯)女子儿时惨遭性侵却不敢告诉任何人,直到二十多年后升格为人母,她才鼓起勇气报警,性侵她的男子终于受到法律制裁,昨日被判入狱6年。
《8视界新闻网》报道,女子会报警是因为希望女儿长大后,世界会变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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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赫米(43岁)承认一项违反自然规律性交的控状,另外3项性质相似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开受害者的相关信息。
受害者案发时年仅5到8岁
据报道,这些罪行发生在1999年至2002年期间,当时受害者只有5到8岁,被告则介于19至22岁,正在服兵役。
当时,受害者和姐姐由母亲的朋友照顾,母亲每个月会给朋友400元(新币,下同;约1408令吉)到450元(约1584令吉)不等的报酬,被告就是母亲这名友人的儿子;姐妹平日就住在被告的家。
即使姐妹不再住在被告家中后,母亲仍定期带她们前去探访。
受害者在中学上了性教育课后,才意识到自己遭遇性侵。
控方在法庭文件中指出,她在意识到这一点后感到“非常厌恶和痛苦”,她对被告的怒火一触即发,而这段记忆一直困扰着她。
2022年6月29日,她通过网上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和姐姐住在被告家中时遭到性虐待。法庭文件没有提供她姐姐遭遇的细节。
她在报案记录中写道,她如今有个9个月大的女儿,而她想要确保女儿长大后,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安全。
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的精神科医生对她进行了评估,诊断她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受害者的症状包括:关于被告的噩梦、对过去10年的愤怒,悲伤和困惑情绪,以及回避事发地点。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说:“他(被告)对自己愚蠢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接受了自己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律师指出,他的当事人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未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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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讯)男子趁妻子出外工作时,半年内至少6次强奸或性侵13岁继女,后者忍不住向同学倾诉和向学校老师求助,男子随后落网。他不认罪,在被裁定罪名成立后,被判入狱25年,以及鞭打24下。
现年29岁的被告共面对8项包括强奸和用手指性侵的控状,他否认有罪,案件去年9月在高庭开审。
高庭法官蒋诗琦早前裁定其中7项罪名成立,另一项强奸受害人的控状则因缺乏佐证而判无罪释放。被告今日在高庭面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滥用继父的身份,性侵年幼的受害人是加重刑罚的因素,再加上他对警方做出不实指控,显然毫无悔意,最终判他坐牢25年,以及24下鞭刑。
被告有意上诉
被告律师在闻判后,代表被告表示有意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3月至9月,受害人是被告的继女,案发时介于13岁至14岁。被告与一名比他大13岁的妇女在2020年结婚,对方有一名女儿,即本案的受害人。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少女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控方陈词,被告与妻子和继女住在一房式的组屋单位内,被告自2017底开始入住,与妻子同睡一张床,继女则打地铺睡觉,她一直视被告为父亲。
被告的妻子在医院工作,大部分时间不在家,因此家里经常只剩被告与继女两人。被告趁妻子不在家的时候性侵犯继女,在继女被强奸和性侵约半年后,终于向学校同学倾诉,她也决定向老师求助。
校方接着通知儿童保护服务处,继女被安排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医院随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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