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訊)陽光太強烈至反光刺眼引發車禍發生?一名網友在臉書上載一場車禍的照片,根據貼文內容,車主疑似聲稱陽光反光刺眼導致車輛撞倒一所國中的圍籬;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過後證實此案。
該名網友指出,有關車禍事故是在百萬鎮國中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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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寫道:“不要怪罪於陽光太猛烈作為藉口,如果陽光太猛烈的話不要開車。”意有所指。
根據有關網民釋出的照片顯示,一輛黑色四門休旅車停滯處,可見校園籬笆被撞倒的情況,有兩名女子與保安人員疑似在交涉。
媒體事後詢問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拉勿證實警方有接獲投報,車禍是於昨日(2日)下午4時許發生。
他指出,事故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
他表示,警方目前已援引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10(未能很好控制車輛,導致車禍發生)(LN 166/59)條文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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