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涉及獅城最大宗洗錢案的被告蘇文強今日在庭上認罪後被判監13個月,是涉案的10人當中,首名認罪及被判刑的被告。
32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文強,於今天通過視訊方式出庭聆訊,他自從2023年8月15日被捕後,就一直被還押,前後共被控8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1項持有偽造文件或電子記錄的控狀以及2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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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以其中2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加以提控,剩下的9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蘇文強當庭表示認罪。
蘇文強認罪的2項控狀,分別為私藏60萬1706元(新幣,下同;約211萬1394令吉)的現金,這筆款項直接或間接來自他從事非法網絡賭博所得的不義之財,和非法在菲律賓為中國人提供網絡賭博服務,並用非法所得的50萬元購買了一輛馬賽地轎車。
法官在蘇文強認罪後,2項罪狀分別判他監禁13個月和12個月,但2項刑罰可同時執行,蘇文強因此只需坐牢13個月,刑期從他被還押日期開始算起,意味著他或許不久後就可刑滿出獄。
幫臺灣“老大”經營賭博網站從中分紅
將近600萬元資產被充公
庭上揭露,隨著他的認罪,蘇文強也同意讓新加坡政府將他名下所有被扣押的資產充公。
根據案情,蘇文強被扣押的資產總值將近600萬新元,當中包現金、車輛、奢侈品和酒精飲料等。
案情也顯示,蘇文強的龐大資產來源主要是經營非法遠程賭博的收益。他在2019年到菲律賓馬尼拉參與線上賭博活動,認識了一個不明人士“A”後和他一起以菲律賓為基地,協助“A”經營線上賭博網站,職責是幫忙管理員工和線上賭博網站,參與促進中國賭客通過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下注,遠程為中國賭客提供非法遠程賭博服務,並從中分紅。
後來,他得知這些網絡賭博的幕後首腦其實是個臺灣人。
2021年,因妻子想讓孩子在本地受教育,蘇文強於是帶著妻兒移居新加坡,但他居留期間,仍經常飛往菲律賓繼續參非法遠程賭博服務的工作。
警方在2023年8月15日逮捕10名涉及這起獅城最大洗錢案的嫌犯,目前涉及洗錢案的總款項已突破30億元。蘇文強第一個認罪後,另外2名涉案被告蘇海金和王寶森也有意認罪,他們將分別在本月4日和16日認罪。
其他涉案被告林寶英、張瑞金、王德海、王水明、蘇劍鋒、陳清遠和蘇寶林的案件目前仍處於審前會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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