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7日讯)25岁的电工涉嫌于11年前,在新邦令金住家强奸当年仅10岁的胞妹,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官裁定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在庭审过程中,没有律师出庭辩护的被告以要照顾家人为由,要求法庭让他以5000令吉保外,法官聆听了控方的陈词后,裁定担保金为8000令吉。
ADVERTISEMENT
法庭也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同时每月须向古来警局报到一次。
法官阿布峇加也把案件展期至4月29日过堂,以便控方有充足时间移交审案文件给被告。
25岁被告被控于2013年2月的某一天,在居銮新邦令金的住家强奸当年只有10岁的胞妹。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令第376(3)项(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8年、最多30年监禁及不少过10下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从2013年起就屡次遭到亲哥哥性侵,直到2017年母亲离异及被安顿在森州拉旺少女收容中心为止。
少女收容中心的院长发觉受害人的行为举止有异样,精神也不集中,在追问下,受害人才透露遭亲哥哥强奸的经过。
受害人于2017年9日4日在母亲陪同下,向居銮新邦令金警局报案,被告于2024年3月21日被警方逮捕,并于今日押上麻坡地庭提控。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