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放火燒鄰居家門入獄1年又6個月,出獄僅5個月,出於報復心理,再次放火燒鄰居的鐵門。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許金瑞(38歲,譯音)昨日承認兩項包括縱火惡作劇與蓄意傷人的罪名,還有一項刑事暴力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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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受害者與22歲和24歲的兒子同住。
2022年3月1日,被告因鄰居家有人對他甩門,懷恨在心,隔天午夜12時至1時,到鄰居家門前縱火。被告認罪後,在2022年8月19日被判入獄18個月。
被告去年4月4日出獄,申請租賃組屋期間,暫住在新加坡芽籠的酒店。被告因沒錢,於9月16日離開酒店。
當天傍晚,被告到五金店買了兩罐各5元(新幣;約17令吉)的打火機油、一個打火機、兩塊布,以及一把螺絲刀。
被告於17日凌晨1時21分,到受害鄰居家,將兩塊布綁在鄰居家的鐵門上。
隨即,被告點燃布料,再將油灑在布料上,讓火勢更大,然後逃之夭夭。
受害鄰居的其中一名兒子聞到煙味,透過門縫注意到火光,立即報警。
案情揭露,被告幹案後,到金文泰5街的咖啡店吃東西,之後到金文泰警署自首。
鄰居迫搬家 賠償買家近1千新元
案情進一步指出,火勢在新加坡民防部隊抵達時已經熄滅,但鐵門和部分木製大門與門外的石灰地板都已燒焦。
鄰居之後選擇搬家,賣掉單位時,因為鐵門與門前地板燒壞,所以賠償買家共988元(約3468令吉)。
法官請控方準備被告的預防性監禁報告,將案件展至4月2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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