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与格鲁吉亚女郎假结婚,流浪汉“新郎”与“中介”双双被判监,“中介”称并没有从中获利,真正的动机只是想把为他打工的“新郎”赶走,是真心希望他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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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指假结婚的是45岁的“新郎”吴坤明,“中介”则43岁的郭强龙。
吴坤明被指于2016年2月2日,为了让格鲁吉亚女郎麦亚(37岁)获得探访准证而与她结婚。郭强龙则被指是“促成良缘”的“中介”。无家可归的吴坤明与麦亚结婚后,女方为他提供免费住宿。
吴坤明和郭强龙都是狮城人,他们不认罪,经审讯后,早前被判罪成,昨天分别被判坐牢6个月3个星期和10个月。
法官同意让吴坤明于4月30日开始服刑,郭强龙则表示要上诉。
根据之前报道,麦亚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并成为控方证人。她供证时说,在郭强龙的安排下与吴坤明见面,郭强龙称只要结婚就能保证她能留在新加坡,麦亚因别无他法才答应。
‘中介’求情:无从中获利
真诚希望他们婚姻幸福
昨天,郭强龙的律师没有出庭,他为自己求情时说,并没有因涉案而获利,而是真诚希望吴坤明和麦亚有个幸福的婚姻。
他指出,他把吴坤明看作朋友,还聘用对方工作,可是对方却整天打游戏,感觉自己被利用。
他说,他真正的动机就只是想要把吴坤明赶走,因为当时他的餐厅有鼠患,生意已很差,每晚都在他餐厅过夜的吴坤明没有洗澡,体臭把顾客都吓跑。
“我当时很想把吴坤明赶走,我也想尝试帮助他成为更好的人。事实是,我被利用了。”
他指出,因为涉及案件,即便他结婚了20年,都还无法为他的妻子申请长期准证,更为了案件耗尽钱财请律师为他抗辩。
法官指出,郭强龙的说法,极力淡化他涉及案件的程度,但是却与证据相悖。(人名译音)
‘中介’曾有前科
“中介”有相关前科,曾抵触移民法令被判坐牢6个星期。
郭强龙于2015年10月,因教唆越南女子在入境狮城时,在入境卡上填上假的地址,被判坐牢6个星期。
该地址实为一名新加坡男子的地址,男子供证时说,郭强龙说会支付他2500元(新币,下同;约8792令吉),让他与越南女子假结婚。
2016年5月,在吴坤明和麦亚结婚后几个月,郭强龙对该案件提出的上诉被驳回。
法官说,值得注意的是,郭强龙于2015年10月27日被定罪后,以及于2016年5月13日上诉被驳回期间,又涉及了此案。
外籍女获延长准证后
给‘新郎’100新元
“新郎”求情时称,在越南有女友,两人是远距离关系,他在新加坡并没有女友。
吴坤明也说,现在的雇主也知道他涉案,因此他希望可以完成工作,在4月底才服刑。
法官说,吴坤明在审讯期间没有对案件激烈抗辩,也没有做什么去掩盖罪行,他所收到的钱也只是麦亚每次获延长准证后,给他的50元(约175令吉)到100元(约351令吉)。
法官指,郭强龙是主要的推动和煽动者,哄骗吴坤明和麦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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