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13日讯)士乃一名顽固的餐馆业者,在被卫生局下令关店期间,仍不顾一切地继续开门做生意而违反了食品法令,遭推事庭判处3000令吉罚款。
古来卫生局在脸书贴文指出,推事阿朱兰莎茜拉是在被告承认违反1983年食品法令第11项条文后,如上所判。
ADVERTISEMENT
贴文指出,食品法令第11项条文下,卫生局局长及其所授权的官员,可以下令关闭被认为不符卫生标准,且对公众健康构成危险的餐馆,不超过14天 。
贴文表示,上述案情显示,古来卫生局官员到上述餐馆检查时,发现这家餐馆虽已被令关门,却仍继续营业及向顾客出售食品,并未遵守关门的指令。
贴文也说,违反这项指令者,一旦罪名成立,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莫哈末华里要求推事在下判时,给予被告恰当的处罚以引此为鉴,提高公众和业者对食品法令的意识,确保市场上所销售食品安全无虞。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