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54岁男子网恋“韩国女”后,多次代为收款遭警方警告,却仍不忍对称遇车祸的“女友”弃之不顾,又把母亲的银行账号借给对方,结果陷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4岁的陈荣恩(译音),他被控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的罪行,今早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16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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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揭露,被告于2021年通过脸书认识自称在国外工作的韩国女郎“秀金”(Soo Kim),随之坠入爱河,与对方网恋,但从未见过真人。
2022年4月4日到5月30日之间,被告的银行户头陆续收到2万4700元(新币,下同;约8万7084令吉),他按照“韩国女友”或“对方父亲”的指示,购买加密货币或iTunes卡后再转给他们,自己也收下400元(约1410令吉)当酬劳。
同年6月15日,被告遭警方调查,也被警告不能再替“秀金”收款或转账,并告知对方就是个骗子。
警方要被告删除并举报“秀金”的脸书账号、删除对方父亲的联络、以及所有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并且答应24个月内不得使用任何社媒平台,以及不得让其他人使用他的银行户头。被告当时接受警方开出的警告条件。
同年7月25日到8月12日之间,“秀金”再次联系上被告,称遇上车祸,需要缴付医药费和税务,也已经借到2万元(约7万零513令吉),但需要新加坡的银行户头代收。
然后被告竟把母亲的银行户头借出,并警告对方不能滥用其户头,不要再给他“惹麻烦”。
话虽如此,钱进账后,被告仍依照对方指示,提出3000元(约1万零577令吉)代买iTunes卡,银行隔天冻结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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