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疑變道引糾紛,羅裡司機擋在汽車前拍攝,汽車司機仍開車離去,過程中雙方發生碰撞,羅裡司機當場倒地、捂頭。
《新明日報》報道,根據臉書專頁SG Road Vigilante的貼文,這起事故於3月2日上午10時許發生在大士南5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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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裡的視頻,是涉事汽車所安裝行車記錄器拍下的畫面。視頻顯示,當時汽車在最右邊車道行駛期間,前方一輛羅裡從中間車道切入最右邊車道。
汽車見狀立刻鳴車笛,隨後轉入中間車道超越前方的羅裡,然後再回到最右邊車道。
兩車一前一後繼續前行了約30秒後,在一個交通燈前停下。
這時羅裡司機開門下車,拿著手機走到汽車的駕駛座旁。他隨後再走到汽車前方,用手機對準車牌拍攝。
交通燈轉綠後,汽車準備開離,身穿藍色背心的羅裡司機則擋在車前。當汽車向前行駛時,羅裡司機像是被撞上,一臉痛苦的倒地,坐在地上時還舉起左手捂住頭部,右手則拿著手機繼續拍攝。
他坐在地上約10秒,汽車司機倒車打算閃避他後駛離現場,但羅裡司機立刻站起來繼續“肉身擋車”。
汽車司機見狀則繼續踩油緩慢前進,羅裡司機此時背身擋在車前,上半身壓在引擎蓋上,與汽車一起向前移動了一段距離。
汽車司機隨後趁著藍衣漢走到一旁時,開車往左邊的岔路開走。
網民熱議
一人被指像“碰瓷”,一人被指“撞人”,網民留言稱兩人都舉止不當。
視頻放上網後引起熱議,也引來許多網民留言,有人質疑擋在汽車前的羅裡司機是否真被撞倒,指他像“碰瓷”。
也有人懷疑,汽車司機是否做了什麼激怒了羅裡司機,導致對方下車質問。甚至有網民認為,汽車司機明知前方有人擋著仍繼續開車,是非常危險的。
律師:雙方都可能涉魯莽行事
律師蕭錦耀受訪時說,汽車司機如果開車過程中,造成擋在前方的男子受傷,可能涉及魯莽駕駛危害他人安全。
另一方面,男子肉身擋車的行為,也有可能被指是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或妨礙他人。
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罪名,可被判監禁長達6個月、罰款高達2500元(約8797令吉),或兩者兼施。“肉身擋車”妨礙他人則可被判罰款高達1000元(約3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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