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一名前雀喜(Cheers)员工被指不配合警方调查,还将自己跟警员争执的视频放上网指他们态度不好,随后被控上法庭,但他表示不认罪,对控状抗辩,案件昨日开审。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上述事件发生于2023年1月1日,地点是位于莱佛士码头18号的雀喜老巴刹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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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店员于事发后隔天(1月2日),将视频发布到网上,并且引起热议,其中一个视频的观看量甚至超过600万次。
据报道,这名30岁的男子王俊杰(译音,Jonathan Ong Jun Jie)面对3项控状,包括涉嫌对他人做出种族歧视言论、对警员使用辱骂性言语,以及在TikTok上发布6段与警员互动的视频,意图造成骚扰。
被告对于3项指控表示不认罪,对控状抗辩,案件昨日开审时,证人纳玛西华维安(Namasivayam Jayapal)出庭作证,而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另据观察,被告在庭上还一直对证人咧嘴笑。
庭上重述事发经过
控方在开庭陈述时说,纳玛西华维安是于事发当天晚上8时左右到便利店购买啤酒。他过后到柜台付钱,遇到负责收银的被告,两人开始闲聊,纳玛西华维安问了被告是不是外国人。
“被告接着开始辱骂纳玛西华维安,说他来自孟加拉国或金奈,还说纳玛西华维安在他脚底下。”
纳玛西华维安随即对被告爆粗口,然后报警。警察上士长莫哈末菲尔道斯(Mohammad Firdaus Bin Hassan)连同另外两名警员,被调派到现场调查。
莫哈末菲尔道斯一踏进便利店,被告就开始用手机拍摄3名警员的视频,全程莫哈末菲尔道斯并未同意让被告拍摄。
控方表示,莫哈末菲尔道斯也试图在跟被告问话前,问被告拿个人资料,但对方拒绝透露。
莫哈末菲尔道斯过后告知被告,拒绝透露个人资料,以及在警方调查期间录制视频,或需面对后果,但被告置若罔闻,还将6段视频放上网。
控方说,被告发布视频时,还配上冒犯性的话,如“警察部队暴徒般的行为”,以及“警察睁眼说瞎话(lying through his teeth)”,目的同样是为了骚扰警方。
被告质疑证人证词
被告昨日也在盘问过程中,询问纳玛西华维安事发前是否喝醉了,对此后者表示没有,但被告接着称纳玛西华维安就是喝醉了,因为在事发那天,他是问纳玛西华维安是否来自印度,而非纳玛西华维安上庭作证时所说被问是否来自金奈。
对此,纳玛西华维安回应说,距离事发已有一段时间,他不太记得当时的话了。
审讯将于今天继续。若罪名成立,被告每一项骚扰罪都可能被判监禁高达12个月,或罚款高达5000新元(约17万774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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