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在本地一家公司负责业务企划(AE)的44岁女主管声称“供应商”要求汇款至平时以外的其他银行户口付款,导致其公司面对46万4400令吉损失,警方目前已将案件列为欺骗案跟进调查。
柔佛州总警长M.古玛于今午发出文告披露案情时指出,警方于前日(20日)接获一项投报,44岁女主管向警方做出举报,指该公司在今年2月中旬,与一家“供应商”通过电邮进行交易购买棕油,较后该公司收到相信是该供应商寄出的回邮,指示她的公司付款至供应商第二个银行户口,受害者的公司不疑有它,于是进行转账至指定银行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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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付款之后,受害者的公司接获该“供应商”的电邮,内容是有关下一次购买可提供价格折扣,这立即引起受害者公司的怀疑,于是将原有供应商的电邮地址与该“供应商”电邮地址进行对比,才发现当中有所差异再深入查探。
他指出,这名女主管公司于是致电联系原有供应商,才知道后者并没有指示付款,而且也分毫没有收到。
他表示,警方目前已开档调查这起案件,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
他呼吁民众或私人公司在交易付款时要多加谨慎,特别是收到指示付款至非寻常银行户口,并且应该向相关供应商先进一步核对。
他也提醒私人界不时提高电脑系统安全级别至不容易被入侵。
古玛披露,截至今年1月份至2月17日,共发生719宗欺骗案,同比2023年同时期的453宗,增加了266宗或59%,带来的损失高达3388万2390令吉74仙,同比2023年同时期的1774万7881令吉92仙,增加了1613万4508令吉82仙或91%。
他提到,上述719宗案件当中,有664宗或92%案件是受害者仅通过线上而从未见过也并不认识嫌犯身份,进行网购、投资、寻找工作机会、贷款或电话诈骗。
为此,他促请民众保持警惕,勿轻易相信社交平台上的资讯,使用反诈应用程序及网站“Semak mule”多方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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