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10罐啤酒下肚後,醉漢家中大鬧亂砸東西,還把寵物貓和清空的保險箱從6樓住家扔下,吵鬧聲引起鄰居擔憂報警,他當天被捕。
《新明日報》報導,33歲的尼克樂斯面對6項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3項包括破門行竊、偷竊和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行,被判坐牢8個月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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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3月17日晚上8時15分喝了至少10罐啤酒後,回到位於新加坡黃埔一帶惹蘭登德蘭6樓的住家單位。
他突然衝進弟媳的房間,對方見他喝醉感到害怕而裝睡。
他之後走回客廳,嚷嚷著要到組屋底層去住,母親試圖讓他冷靜但失敗。
弟媳聽見吵鬧聲探出房外,只見被告抓起她的寵物貓就往廚房窗外扔,母親看著小貓落地後跑走。
接著,他繼續大喊,抱怨他是唯一對家庭有經濟貢獻的人,接著走進房裡拿出一家人用的保險箱。
他命令母親打開保險箱,把裡面的東西撒了一地後,再把18公斤重的保險箱往窗外扔。
被告繼續“拆家”,把自己的電腦屏幕丟在地上,又到弟媳房裡,把弟弟的電腦扔在地上。
鄰居聞聲以為發生家暴,因此報警,警方當晚逮捕他。
法官下判時對被告說,如今已經知道問題的根源,希望被告今後戒酒,若再犯被控,可面對更長的監刑。
保釋期間與友破門行竊
保釋期間,被告不僅偷竊,還尾隨朋友破門行竊。
被告高樓拋物落網後獲釋,卻再度幹案。
他去年4月27日下午偷走一輛腳車;8月22日晚上,他尾隨友人到勿洛北1街,闖入一家咖啡店,偷走1090元(新幣,下同;約3889令吉)的現金和4臺總價值約1340元(約4781令吉)的收銀機。
被告把自己分到的錢都花光,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主控官指,被告並非初犯,2011年起就開始犯案,最後一次被定罪是在2017年12月7日,他因蓄意傷人、阻礙執法人員辦公被判坐牢4個月。
主控官也指被告丟下的保險箱又重又硬,若被砸中,可導致死亡或重傷,建議法官判他坐牢9個月9周到10個月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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