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兒子多次非禮、強姦小8歲的妹妹,母親雖抓包但都僅提醒“她是你妹妹”,事後因知情不報被控,今早被判坐牢54個月。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一名20歲的華族青年短短4個月內3次強姦12歲的妹妹,2020年被判坐牢11年半和鞭打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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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母親(現年45歲)事後因知情不報被控。她面對5項控狀,指她知道女兒被兒子性虐待卻沒舉報兒子,放縱他繼續幹案。
案情揭露,被告曾在2010年看見當時13歲的兒子,全裸地抱著下半身一絲不掛的5歲女兒,之後甚至發現女兒內褲有精液,被告因此質問兒子是否非禮妹妹。
主控官早前指,即便被告一再發現兒子錯誤的行為,卻沒有確保他不重犯。她不僅沒有確保兒子和女兒不睡同一張床,還於2017年6月讓已20歲的兒子和12歲的女兒同床。
某天,被告被兩人的動靜吵醒,掀開被子看見兒子強姦女兒的行為,卻又只是提醒兒子那是他的妹妹。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身為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母親,理應阻止兒子的行為,並且保護女兒。
法官說,由於被告沒制止兒子的行為,如今女兒得一輩子承受被侵犯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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