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女子為了4000元(新元,下同;約1萬4270令吉)的酬勞,將新加坡電子政府密碼(SingPass)的登入資料賣給犯罪集團,讓後者開5個銀行戶頭,接收16萬2342元(約57萬9130令吉)贓款,被判12個月緩刑監視。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1歲的艾麗莎(譯音),她面對一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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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在Telegram平臺看到有人提供“快速現金”(fast cash)的廣告。她傳簡訊詢問後,於去年6月5日被告知,若她肯出售自己Singpass的登入資料,便有4000元酬勞可賺。
被告隨後答應,並照著買家的指示,更換Singpass戶頭登記的手機號碼以及電郵地址。
買家其實是犯罪集團,集團在去年6月6日至12日間,利用被告的Singpass戶頭,在4家銀行共開了5個戶頭,並利用戶頭接收詐騙款項。
警方在去年6月13日至7月4日,共接到13起報案,當中涉及被告名下的3個銀行戶頭。
調查顯示,共有16萬2342元贓款,被匯到這3個銀行戶頭內。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凍結被告名下5個戶頭,但裡頭總共只有34元9分5角。
法官最後判被告12個月緩刑監視,她在晚上11時至隔天早上6時需留在屋內,並進行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父母也需籤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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