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訊)27歲的園坵管工涉嫌於1年前通過社交媒體傳送與性愛有關的短訊給1名未成年的女童,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承認有罪,被判坐牢4個月及受警方監視1年。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下判指出,在社交網氾濫的時代裡,任何人都應避免濫用網絡平臺,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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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告因濫用網絡平臺,傳送與性有關信息給受害人而被控,法庭考量受害人及公眾的利益、案情的嚴重性及被告以收入微薄及要照顧弟妹和生病的父親為由,作出上述裁決。
被告查喜魯哈斯克(27歲)未婚,來自森州馬口,他在家人陪同下出庭面控。
依據控狀,指控他於2022年8月間,在麻坡巴口衛星市花園的一間屋子裡,與當年只有16歲的女童有性交流,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1(a)(1)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1條文被處罰。
一旦罪,最高可被判3年監禁。
案情顯示,被告透過社交平臺認識受害人,兩人成為網上的朋友。過後,被告就頻頻傳送含有性愛的短訊給受害人。
受害人的姐姐檢查妹妹的手機時,發現手機裡有大量與性有關的短訊,就據情向警方報案,警方透過電訊公司查證,上述短訊是來自被告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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