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殴打妻子至面部骨折和出现复视,54岁男子被判坐牢8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54岁的男子因殴打妻子至面部骨折和复视,承认一项故意伤害罪,昨日被判坐牢8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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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布被告,受害者及其中一名女儿的身份。法官表示,两人长期对彼此施加肢体和语言暴力。
目前,他们已离婚,事发时和4名子女住在一个屋檐下。在10年的婚姻关系中,妻子四度因家庭暴力而报警,被告则报警过一次。被告也曾有一次违反妻子对其取得的人身保护令。
扯头发 扇巴掌等 女儿报警才停手
案情显示,在2021年12月13日,男子打完高尔夫球并喝酒后,在路上接女儿一同回家。回到家,他立刻走到卧室并躺在床上使用平板电脑。
妻子见状后,责备他不和家人聊天,也没有陪伴在他们身旁。被告对此未做出回应,一直到过后妻子离开并再度回来,将他从梦中打醒时,他开始回击并殴打妻子并大喊:“你为什么总是打我?为什么?为什么?”
之后,他开始扯妻子的头发,用平板电脑砸她的脸致屏幕破裂。妻子求救,13岁的小女儿进房叫喊希望父亲停手。14岁的女儿走进时,更目睹父亲压在母亲的身上不仅扯头发,掌掴母亲的脸部,并把她的头撞向床头柜。
最终,女儿报警,母亲在同一天被送院。她的头皮和前额有瘀伤,面部骨折,眼部活动受限。由于受害者的左眼要进行了重建手术,现在仍稍微有复视的情况。
控方要求判处被告监禁8至12个星期,辩方代表律师则以“一次性的反常行为”、被告已获得前妻的原谅,以及被告患有持续性忧郁症等理由,要求有条件释放被告、短期拘留令或罚款。
法官对此表示,辩方所呈交的精神评估报告有不足之处,并表示,被告的抑郁情绪未影响其日常生活和工作。
辩方律师表示,事件是由受害者引起的,被告也因受害者的举动而压抑着愤怒,结果引起袭击事件。不过法官不认为受害者的行为足以构成挑衅,而被告也不能以感到委屈而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辩护。
法官也指出,女儿在10分钟内报警3次,证明殴打持续时间长久。
前妻兼受害者求情 要求撤回指控
前妻兼受害者为被告写了3封信件,指此案对孩子造成情感和精神影响,要求中止诉讼程序并撤回对被告的指控。她也在信件中强调其二女儿患有选择性缄默症(Selective Mutism),这是一种社交焦虑症。
但是,法官表示,量刑“不是受害者和被告之间的私事”。
若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监禁最多3年,罚款最高5000元(新币,约1万7796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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