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大選後不久,時任首相的馬哈迪遂採取迅雷不及掩耳的雷厲行動,抄了納吉的家,搜出鉅額現款和無數的珍貴財物。7月3日,納吉在家中遭逮捕,後被控3項SRC資金失信及一馬公司貪汙等罪狀。
經多年多次反覆審訊,2020年7月,高庭法官宣判納吉因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被判濫權,洗錢等罪名成立。坐牢12年及罰款2.1億令吉。
ADVERTISEMENT
他於2022年8月開始服刑。後向國家元首請求特赦。
上個月29日,由時任元首蘇丹阿都拉主持特赦會議。4天后,特赦局發表文告表示,有條件特赦納吉,即刑期從12年減至6年,罰款則從2.1億減至5000萬令吉。
一石激起千層浪,消息一公佈,馬上引起輿論譁然,責問之聲不絕於耳。
反應最強烈的,當推希盟的支持者:有如火山爆發似的,憤怒的火花四溢,他們指責希盟背判了人民。
他們對一馬公司醜聞深惡痛絕,而希盟之所以能在2022年的大選中獲勝,主因之一是希盟打著反貪腐的旗幟,揚言若勝選必履行反貪腐的諾言。
團結政府成立後,也信誓旦旦的強調:反貪腐和搞好經濟並行。
豈知,言猶在耳,墨跡未乾,政府才執政一年半,竟然寬恕了納吉。而納吉犯下的罪行是非常嚴重的,他利用首相的權力,從國庫取了巨大資源。
藍卡巴星表示,納吉的案件,從高庭到聯邦法院,總共經過9名資深的法官嚴謹審理後才定罪。其中一名法官形容,納吉的罪行是國家的恥辱,其罪行的嚴重性在全球廣泛傳播,減刑深深破壞政府在打擊貪腐方面的努力。
公民社會組織改革平臺(CSO)指出,應該向人民交代減刑的理由,根據聯邦憲法第42(9)條文,公眾有權瞭解特赦的有關信息。
減刑已間接導致人民對政府處理國家有史以來最大的貪汙醜聞一事失去信心,法律不應欺壓窮人,幫助精英。
納吉蕕減刑,巫統聲稱將以行動尋求全面特赦,因為納吉無罪,他受到不公的審判,巫青團長甚至高喊被耍了!
首相安華表態道,減刑是公平的決定,他尊重國家元首的特權;陸兆福呼籲大家冷靜,說他了解支持者的不滿,但那是國家元首的絕對權力。
捍衛自由律師團則非議道,他們企圖將責任轉移到國家元首身上,從憲法上來看完全錯誤,責任在聯邦政府,不在國家元首。
安華的團結政府為什麼甘冒天下之大不韙,明知減刑會引起極大的反應,還要硬著幹呢?
道理很簡單:為保政權。
不要忘記,不久前企圖陰謀推翻現政權的迪拜事件。國盟等知道,要推翻政府,只要把巫統拉過來就可成事,而要拉攏巫統跳槽,喊話特赦納吉是最大的誘惑力。
安華和扎希等很清楚,不特赦納吉,留不住巫統,保不住政權、然而,特赦納吉,將會內亂,政權也可能難保。
唯一兩全的辦法:減刑。
減刑既可部分化解巫統利益集團的猛烈攻勢,又不至於引爆內亂。在當前的形勢下,是唯一的選擇,亦是無奈的選擇。於是,精心策劃了上述減刑的“好戲”。
至於這出“好戲”,會帶來怎樣的後果,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