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在熱線中心當客服的女子,利用塗改液篡改打卡表,“延長”自己的工作時間,甚至把休假日改為工作日,兩個多月內騙取近1萬1300新元(約4萬0011令吉)的薪酬,結果被判坐牢24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哈菲扎(30歲)面對一項使用偽造文件進行欺騙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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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在衛生部冠病熱線中心(MOH COVID Call Centre)當客服,每月平均薪水為2400新元(約8498令吉),工作時間是早上8時到傍晚6時,或中午12時30分到晚上10時30分。
被告從2021年9月27日開始工作。根據工作流程,被告應自行在打卡表上記錄她準確的工作時間,之後再將打卡表交給公司進行薪酬計算。
每個月的5日與20日,被告應將打卡表交給組長,讓對方確認並批准她記錄的工作時長。之後,被告會拿回打卡表並拍照,再將照片上傳到公司網站。被告之後才會被支付薪水。
案情揭露,在這段時間內,被告意識到她可以偽造打卡表記錄,以獲取更多薪水。
她於是先將打卡表填好,交給組長確認後,再用塗改液對打卡表進行更改,將她休假或拿病假的日子也填寫為工作日。被告也虛報“延長”了她的工作時間。
根據公司記錄,被告一共更改了6張打卡表的記錄,從2022年3月5日至5月20日,幾乎虛報了每一天的工作時間。
被告因偽造文件,在兩個月內共獲得1萬1294新元的薪酬。
公司在一次審計中,發現她系統登錄的記錄與打卡表上的不符,因此質問她。
被告隨之承認自己的罪行,公司後來安排讓她在7月將3000新元(約1萬0623令吉)歸還給公司,餘額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清。然而,被告只在7月還了1000新元(3541令吉),之後就沒再還錢。
公司的人事顧問在8月25日報警。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說,她是一名單親媽媽,有兩個16歲和7歲的孩子,與姐妹一起住,必須照顧孩子與姐妹,無法償還那筆錢。
法官下判時勸被告出獄後好好做人,為孩子樹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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