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女子謊稱自己“去世”還留了遺產,以支付“喪葬費”和繼承遺產的“法律費”為由,前後騙走另一婦女近16萬新元(約57萬令吉),日前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麗蓮(39歲)日前被控4項包括詐欺與觸犯律師專業法令等的控狀,案件昨天(2月1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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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涉及在2019年1月7日前後,欺騙一名婦女周舟芬,讓她相信被告已去世。控狀中未說明兩人的關係。
被告被指向周舟芬要錢,結果周舟芬掏出6350新元(約2萬2484令吉)來支付“喪葬費”。
同年2月20日至3月18日,被告又涉嫌假冒成來自法律援助局的“Daslin Ang”,繼續欺騙周舟芬,讓她相信被告已死亡。
另外,在1月11日至6月8日之間,被告涉47次欺騙周舟芬,稱“死去”的被告遺囑中列明,有一筆遺產要交給周舟芬繼承。
被告接著被指欺騙周舟芬交出15萬3125新元(約54萬2192令吉),以用來支付繼承遺產所必須支付的“法律程序相關費用”。
控狀也顯示,被告被指在5月27日至6月10日之間,假冒成來自法律援助局的“Phil Tong”。
案件展至3月27日進行審前會議。
一旦詐欺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的監禁以及罰款。若觸犯律師專業法令罪成,則將面對最高6個月的監禁,以及最高2萬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若是再犯者,將被加倍處罰。(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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