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豐盛港17日訊)豐盛港水警行動部隊昨晚在豐盛港的一家商店,逮捕一名本地男子,起獲價值3640令吉的非法煙花爆竹。
豐盛港警方今日在臉書發貼文指出,豐盛港水警是在接獲情報後,由羅斯里警長帶隊,於昨晚9時前往豐盛港的一家商店進行突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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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人員在店內起獲各式各樣的非法煙花爆竹,並且扣下當時在店內的42歲本地男子。”
警方在貼文中表示,被捕男子及起獲的煙花爆竹將交由豐盛港警區刑事調查組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當局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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