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大學講師與妻離婚,不滿法官平分資產上訴至高庭,稱兩兒子有意到外國深造,身為家庭主婦的前妻應承擔部分學費,但高庭法官指這種奢侈教育家長無義務承擔,駁回講師的上訴。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高庭判詞,來自斯里蘭卡的63歲大學講師和52歲妻子結束23年婚姻,兩人如今已是永久居民。他們育有兩名成年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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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早前裁定兩人平分婚姻資產,講師每個月也需支付妻子5000新元(約1萬7713令吉)贍養費,直到去年7月為止。講師對此不滿,上訴至高庭。
講師上訴的理由之一,是兩名兒子的教育費用。他指大兒子目前就讀美國頂尖大學,還有兩年才畢業,之後有意修讀多3年的法律學士後課程。小兒子則是在新加坡念大學,但希望日後到英國修讀碩士課程。
講師認為,平分婚姻資產意味著,妻子無論是過去、現在或未來,都無需承擔兒子們的學費。
他指出,若由他獨自承擔費用,非常不公平,更何況兒子們比妻子弱勢,應當需要父母支持他們的學業,因此懇求法官調整資產分配,讓妻子也分擔教育費用。
高庭法官指出,家長都有義務支持孩子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但前提是費用必須合理。家長沒義務提供孩子奢侈品,而這些教育費用顯然是奢侈的。
法官說,兩名兒子去深造時已是成人,需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他們有能力養活自己,若想要深造無需依靠父母資助,而是可以找工作存錢、申請獎學金、貸款或半工半讀。
丈夫固然可以寵愛小孩,但不能等同要求妻子,她沒義務在超出個人經濟負擔下承擔孩子的教育費,加上妻子超過20年沒收入,即使返回職場收入也有限,因此婚姻資產的分配也是她維持生活的所有。
早前國家法院法官考慮到丈夫必須要支付的高額學費,因此只判他必須支付妻子贍養費至去年7月,高庭法官認為再減少妻子養老的資產是不恰當的,因此駁回了丈夫的上訴。
夫稱向手足借百萬 不應納入婚姻資產
講師稱手足共借了100萬餘新元給他,不應該將其納入婚姻資產,分給妻子。
講師稱國家法院法官在點算婚姻資產時,不應該把手足借給他的103萬1621新元(約365萬4626令吉)納入考量,並認為這筆款項應該在分配資產前進行扣除,否則前妻會從中獲利。
高庭法官指出,講師無法出示銀行賬目或其他文件,證明手足曾借錢給他,更何況這不是一筆小錢,拿出證據並不是特別困難的事。
法官認為,沒有充足的文件證明,講師的說法站不住腳。
指有聘女傭妻貢獻少
講師指家中有女傭,妻子貢獻應被減少,但法官指婚姻需要兩人維繫。
講師說,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家庭開銷都是他承擔,並指家中有全職女傭,妻子作為家庭主婦的貢獻應當減少,懇求法官著重考慮他的經濟貢獻,判他獲得65%資產。
但法官指出,針對長期處於單薪家庭的案件而言,平分資產普遍更為公平,因為婚姻需要雙方維持關係。
雖然丈夫跟兒子關係親密,但這也沒減輕妻子作為家庭主婦的負擔,法官也指在這段關係裡,沒證據顯示夫妻是不平等地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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