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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是贷款不是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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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借给庙宇逾101万元(新币,下同;约357万零972令吉),他日前入禀法院起诉追讨,庙宇反称这是一笔捐款。
《新明日报》报导,新加坡法官近日裁定,庙宇曾留下记录,清楚显示这是一笔借款,下令庙宇还钱。
这起诉讼案于去年5月开审,起诉人是新加坡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第一答辩人是南北斗母宫,第二答辩人则是吴如兴。
该报去年报道,起诉人林瑞钰在2016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吴如兴。
根据索赔状,吴如兴于同年4月至5月间,在新加坡宏茂桥一带的咖啡店,向林瑞钰建议成立新庙宇,表示费用仅约10万元(约35万3561令吉),并指庙宇在筹办活动时会赚很多钱。
林瑞钰称,他在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借钱给南北斗母宫筹办活动等,累计款项高达101万1295元(约357万5550令吉)。
对此,南北斗母宫则反驳,称巨款是林瑞钰捐给庙宇的钱。
根据《新明日报》掌握的高庭判词,审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裁定这笔钱是贷款,而非捐款。
法官在判词中解释,根据南北斗母宫2018年的常年大会,庙宇理事所签署的一份贷款声明书,不仅承认庙宇向林瑞钰借钱,甚至也记录下款项细节。
声明书上写着:“欠林瑞钰的总数”、“林瑞钰所借出的钱”等字眼。
另外,南北斗母宫于2021年呈交给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的财务报表,也注明了向林瑞钰借贷的款项。
法官认为,庙宇与林瑞钰都明白,这笔100多万元是林瑞钰所借出的钱,因此裁定庙宇得归还这笔钱。
答辩人称诉方为安抚妻 才改口称钱是借给庙宇
答辩人称,诉方是为了安抚太太,才改口称100多万元是借给庙宇的,也有证人可以证明。
不过,法官指证人口供前后不一,并不可靠。
法官也指出,若起诉人的太太不满这笔“捐款”,至少应该会向南北斗母宫提出异议。
不过,第二答辩人,即吴如兴却表示,起诉人的太太从来没有到过南北斗母宫。
法官:洽谈时未有南北斗母宫
根据早前报道,林瑞钰称与吴如兴有口头协议,南北斗母宫主办活动筹到善款后,会将钱归还给他。
不过,在判词中,法官指两人洽谈时,根本还没有南北斗母宫,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无法与诉方达成协议,因此诉方若仅凭口头协议,恐怕是无法追回这笔款项。
打赢官司后,林瑞钰不仅能追回101万,法官也下令庙宇偿还5.33%的利息,并从2023年4月19日开始计算。
林瑞钰:终于讨回公道
对于赢下官司,林瑞钰昨天透过律师告诉《新明日报》,如果不是因为南北斗母宫拒绝归还贷款,他也不会对庙宇采取法律行动。
他坦言,官司对他的体力和精神都相当耗损,但最终还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总策划:将开会商谈 还钱还是上诉
南北斗母宫总策划吴如兴今早受访时说,昨天接到律师通知,经过他们讨论,接下来若是选择上诉,需要再咨询律师,也需要再准备一笔庞大资金;若不上诉,遵从庭令的话,需要归还这一笔钱,但要筹出这笔钱,对他们来说也相当吃力。
“很大可能,庙宇的资产、神像会被拍卖。”
他说,接下来会安排理事会开会,征求众人的意见,再做出决定,不过,他已做了最坏打算的准备。
“当初,南北斗母宫成立也是前主席出的钱,成事也他,败事也他。”
来临的正月初一到十五,南北斗母宫会在新加坡芽笼19巷的会所举办庆祝新年的仪式。
“这很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是很舍不得,不过我们传承九皇爷文化的心意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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