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求複合,發現對方另結新歡後惱羞成怒,在車上推她的頭撞車窗、抓她的脖子逼性交,還威脅要散播兩人的性愛錄像,今早被判坐牢8周5天。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33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對4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以及恐嚇散播猥褻照和錄像等。受害者是被告的25歲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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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兩人2022年2月認識,隔月交往,同年11月分手。不過,被告想複合,並表示受害者之前借錢給他還卡債和租車,他欠著她錢,願意當司機載她跟客戶見面。
受害者接受被告提議,分手後繼續與被告見面,讓被告當她的司機。
2022年12月4日,被告等受害者下班時,在她的手機裡發現她與一名同事約會,因此惱羞成怒,一見到受害者就開始質問,還把她拉進車內。
被告要受害者解釋清楚,後者嘗試搶過手機時,被告將她推開,導致她的頭撞上車窗。
被告後來將車子開走,受害者再次嘗試搶過手機,結果被告一手開車,一手抓住她的脖子約一分鐘。
兩人為此大吵一頓,被告間中對受害者下達最後通牒,要她與男同事分手,與他複合,不然就將兩人交往時所拍的性愛錄像和照片放上網。
為表認真,被告出示手機裡的裸照和性愛錄像給受害者看。
受害者擔心裸照和性愛錄像外露,叫被告冷靜,事後接受被告提議,到他家商量。
被告帶受害者回家後,逼她與自己性交,不然就散播對方的裸照和性愛錄像。受害者別無選擇而就範。
被告今早認罪,被判坐牢8周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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