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早前被控偽造財務報表的諾維娜全球集團聯合創始人,再被加控58項欺騙、偽造和洗錢等罪名,其中涉及欺騙6家銀行發放約6892萬新元(約2億4319萬令吉)的貸款,以及轉移約4535萬新元(約1億6002萬令吉)的贓款。
《聯合早報》報道,諾維娜全球生命醫療集團(Novena Global Healthcare Group,簡稱NGHG)和相關公司的前董事羅彌倫(44歲),以及涉案的前職員黃舜煜(44歲),昨天分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加控58項和12項與欺騙、偽造文件和洗錢相關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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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於2020年9月離開新加坡,警方在他們離境後接到報案,接著對他們發出拘捕令,並通過國際刑警發佈紅色通緝令。他們潛逃兩年後在中國被捕,後被押回新加坡面控。
分別面對60項和14項控狀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發文告說,控方在2022年12月26日以兩項偽造財務報表的暫定控狀提控兩人。加上昨天被加控的罪名,羅彌倫和黃舜煜現在分別面對60項和14項控狀。
綜合兩人面對的控狀,羅彌倫和黃舜煜涉嫌串謀偽造NGHG、諾維娜全球生命醫療私人有限公司(NGHPL)和Giron私人有限公司的經審計財務報表。他們也被指串謀欺騙6家銀行發放約5190萬新元(約1億8314萬令吉)和1270萬美元(約6006萬令吉)的貸款。
羅彌倫另外面對兩項偽造NGHG和NGHPL其他經審計財務報表的罪名,以及48項轉移約2900萬新元(約1億0235萬令吉)和1220萬美元(約5769萬令吉)贓款的洗錢控狀。
黃舜煜則被指轉移約1900萬新元(約6706萬令吉)的贓款。
法庭系統資料顯示,兩人自面控後一直被還押至今,案件展期至2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
根據早前報道,羅彌倫與堂兄羅爾偉(Terence Loh)聯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NGHG,2016年在新加坡成立集團子公司諾維娜全球生命醫療公司。
事件於2020年曝光後,羅爾偉在同年10月7日澄清他沒有參與此事,並宣佈拆分共同創立的業務,堂兄弟分道揚鑣。羅彌倫事後也因涉及欠款,同年12月被高庭發出破產令。
根據刑事法典,偽造罪若成立,可判最長4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詐欺罪則可面對不超過10年監禁和罰款。在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下,若洗錢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或不超過50萬新元(約176萬令吉)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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