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4年內進口1828輛汽車,車行老闆卻指示職員偽造發票,逃漏稅超過326萬新元(約1149萬令吉),也漏繳逾1625萬新元(約5727萬令吉)的車輛附加註冊費,結果被判監並罰款600萬新元(約2115萬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關稅局今天發文告說,M’ Exclusive車行的獨資經營者劉漢祥(46歲)在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間,進口1828輛車子,卻漏繳326萬3280新元的關稅和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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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期,他也提供假資料給陸路交通管理局,從而少付1625萬6433新元的車輛附加註冊費(Additional Registration Fee,簡稱ARF)。
劉漢祥面對15項牴觸關稅法令及6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上星期五(19日)認罪後,被判坐牢9個月和罰款600萬新元,但他無法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69個月代替。
調查顯示,劉漢祥偽造發票,或要求供應商把車價分成多張發票,以掩蓋車子的真實價格達到逃稅目的。
他也指示職員李佰豪(33歲)偽造發票壓低車價,後者之後因偽造文件的罪名被罰款1萬新元(約3萬5000令吉)。
關稅局強調,當局密切監督進口到新加坡的車輛價格,並將毫不猶豫地對違法者採取執法行動。
2024年1月,涉及3起不同案件的5人,因被指虛報進口車輛的價格和偽造文件等被控上庭。案件還在審理中。
在關稅法令下,逃稅者若罪成,可被判相當於逃稅額20倍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若虛報申請,罪成可被罰最高1萬新元,或相當於關稅和消費稅的金額(以較高者為準),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若提供假資料申報ARF,罪成者可被罰最高1萬新元,或監禁最長半年。法庭也可以下令,讓違法者把逃繳的ARF款項交給陸交局。
當局呼籲公眾若有走私活動或逃稅的相關情報,可以通過https://go.gov.sg/reportcustomsoffence向關稅局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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