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男子意圖偷龍轉鳳,以假鑽戒換走31萬8000新元(約111萬8028令吉)真品,卻被機警店員識破而落網,不單鑽戒沒偷成,還得坐牢40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中國籍被告吳佑泉(44歲)昨天(1月1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他面對的另一欺詐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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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2023年10月,中國籍男子陳涵博(44歲)通過微信聯繫被告,問他是否有興趣賺快錢。陳涵博告訴被告,要他負責掉包一枚鑽戒,並承諾給予可觀酬勞,被告同意參與。
同年11月1日,被告和陳涵博一同飛抵新加坡,他們到濱海灣金沙購物商城的珠寶店蒂芙尼(Tiffany & Co.)物色要掉包的鑽戒。兩天後(3日)兩人回中國。
11月9日,陳涵博安排被告獨自來到新加坡,並要他回返珠寶店,尋找店內最大的鑽戒。被告向女店員聲稱想買一枚大鑽戒送給妻子,店員拿出一枚重3.18克拉、價值31萬8000新元的鑽戒給被告鑑賞。
被告拍下鑽戒的照片併發送給陳涵博,他向女店員稱幾天後會再來光顧。隔天,被告回到中國。大約一個星期後,陳涵博把一枚複製鑽戒交給他。
11月20日,被告再次獨自來到珠寶店,他向另一名女店員要求那枚鑽戒。女店員把鑽戒拿出來,被告拿著那枚鑽戒,要求再看其他鑽戒,以分散店員的注意力。
就在店員看向其他方向時,被告拿出準備好的假鑽戒,一眨眼就把真品換走。被告接著稱他要買的其實是另一枚鑽戒,想要在店員取回已被掉包的鑽戒時溜走。
女店員發現異常 被告當場被抓
不過,機靈的女店員這時發現,她剛收回的鑽戒的價格標籤質感不同,立即通知同事攔下被告。
人贓並獲,被告當場被抓。
根據警方早前提供的照片,案中的真假鑽戒形狀和大小非常相似,不細看恐怕難以分辨真偽。
控方指出,被告預謀幹案,涉及鑽戒價格不菲,且還是跨國犯罪,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42個月。(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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