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男子和朋友相約外出喝酒,見女友人醉倒後竟撇下自己女友,把女友人帶回家伺機非禮,甚至企圖強姦她,昨天被判坐牢4年6個月和打鞭3下。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39歲的被告和受害的29歲女子都來自菲律賓,他們與各自的男女朋友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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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發出限制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和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另一半,在2019年4月1日晚上相約到新加坡萊佛士坊一家酒吧喝酒,他們喝了很多酒,並在兩名女生醉到幾乎不省人事時才一起離開酒吧。
他們原本要搭德士一起離開,但當德士抵達時,被告突然帶著醉倒的女友人一起坐上德士,揚長而去。
被告在車上就開始對女友人毛手毛腳,一邊抓她的手去摸自己的下體,一邊伸手非禮她的胸部,當時受害者的意識不太清醒。
回到被告位於當地榜鵝的住家後,被告繼續對女友人上下其手,之後企圖和她發生關係,但受害者夾緊雙腿,不讓他得逞。
受害者的男友隨後趕到被告住家,把受害者帶回他們自己的住所,受害者一個多月後報警揭發此案。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企圖強姦的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罰款和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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