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訊)51歲的園坵工人涉嫌於4天前偷竊20串油棕果,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時否認有罪,承審推事批准被告可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佔裡(51歲)被控於本月14日下午6時30分,與另一名在逃者,在麻坡峇吉里阿依淡12英里的油棕園,偷竊一名巫裔小園主的20串油棕果,牴觸刑事法令第379(偷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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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否認有罪後,推事法丁將此案展期至2月5日過堂,以便控方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
麻坡警區主任來益慕克茲在日前發佈的文告中指出,被告涉嫌用一輛國產車,從油棕園載走20串油棕果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傳播。
警方接獲一名小園主投報後,於本月15日拘捕被告歸案,並援引刑事法令第379(偷竊)條文調查案件。
另一方面,被告也在同一法庭面對另一項嗑毒的指控。
控狀指他於去年8月5日凌晨2時35分,尿檢對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呈陽性反應,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條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及不超過3年的監管。
被告承認有罪後,推事法丁判處被告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6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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