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马来西亚一名中医诊所老板称为了赌博,虚报带入新加坡近32万元(新币,下同;约112万3781令吉)现金,并指这些钱是中医诊所过去4个月的收入,却没能拿出证据证明,昨日被判罚款4000元(1万4047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洪高勇(49岁,音译)是马来西亚一家塑料管生产公司的董事,也是柔佛州新山多家中医诊所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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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的罪名。
案情揭露,被告于去年7月6日下午12时30分开车到新加坡兀兰关卡,被该国执法人员拦下稽查。
当被问是否还有什么需要申报时,被告称带了30万元(约105万3544令吉)现金,并已填写所需的申报表。
即便被告知道自己所携带的现金数额超过30万元,但仍把表格和放在前座下的一袋现金交给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请被告到兀兰关卡的办公室,当着他的面数钞票,发现实际数额为31万8197元(约111万7449令吉),随之对他展开调查。
称常带现金来新赌博
被告称现金是他中医诊所过去4个月收到的钱,指有些顾客会给新币,而他的中医诊所也接受新币,但他拿不出任何的收据证明。
他称他带着现金到新加坡,是想到赌场赌博。
被告也承认,自己常会带现金到新加坡赌博,去年上半年几乎每个月都会来约10次,每次带的现金介于5000元(约1万7559令吉)到40万元(约140万4726令吉)。
曾携逾30万新元 入境未申报被查
被告曾于2016年因带超过30万元现金入境新加坡被调查。
调查也发现,被告曾在2016年,因没申报就带了约34万2838元(约120万3984令吉)到新加坡,遭当局人员拦下,所以他深知带现金入境新加坡的管制。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带入境的现金若超过2万元(约7万零236令吉)就得申报,并必须将准确的数额报上。
主控官表示,为了避免可资助不法之徒的跨国现金流动,申报入境的现金是必要的。
她认为,被告对大部分的现金数额进行申报,罪责低,建议法官判他4000元(约1万4047令吉)到6000元(约2万1070令吉)的罚款。
至于是否充公被告所带的部分或所有现金(超出限定2万元的款项),主控官表示仍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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