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兩對相識的情侶相約外出喝酒,酩酊大醉後,39歲男子竟撇下女友帶女友人回家,並伺機非禮甚至企圖強姦她。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今天承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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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目前39歲,受害者是29歲的女子,他們都來自菲律賓,早在菲律賓時就已相識,來到新加坡工作後,兩對情侶分別住不同地方。為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發出限制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洩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件於2019年4月2日凌晨發生,地點是被告位於榜鵝的住家。案發後,被告面對兩項非禮和一項企圖強姦的罪狀,他原本否認控狀,但今天(15日)在案件開審前選擇認罪。
控方以企圖強姦罪狀加以提控,另外兩項非禮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法官將在本月18日宣判。
受害者和被告女友醉倒
根據案情,被告和受害者以及他們各自的男女朋友4人,在2019年4月1日晚上相約到萊佛士坊一家酒吧喝酒。他們喝了很多酒,直到兩名女生醉到幾乎不省人事,才一起離開酒吧。
他們最初電召了私召車來載他們回家,但上車後,受害者吐個不停,他們最後只好下車賠償司機,然後再等其他德士。
受害者的男友將她和被告的女友扶到德士站坐好後,自己走開去攔截德士。
不久,一輛德士駛入德士站,被告和受害者坐上德士後座,但德士卻在受害者的男友和被告的女友上車前就開走。
非禮企圖強姦女友人
在前往被告住家的路上,被告開始對女友人不規矩,一邊抓她的手去摸他的下體,一邊伸手去非禮她的胸部,在那期間,受害者的意識不太清醒。
下車後,被告扶受害者進入他的住家,見受害者仍在呼呼大睡,就乾脆躺在她身旁對她上下其手親吻非禮,受害者雖無力反抗,但有意識閃躲。
2019年4月2日凌晨3時到5時之間,被告脫掉自己和受害者衣服,企圖和她發生關係,但受害者夾緊雙腿不讓他得逞。
強姦失敗後,被告只好穿回衣服離開房間,受害者的男友隨後也趕到被告住家,將受害者帶回他們自己的住所。
困擾一個多月後報警
事發後,受害者飽受噩夢和精神折磨,除了向幾個好友訴說事發經過外,也向非營利組織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尋求協助,接受輔導。
過後,她於5月27日報警。此外,她也持續接受輔導,一直到當年7月份才停止。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行為顯然違背了朋友之間的信任,在受害者十分脆弱時幹案,罪責嚴重,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5年和打鞭6下。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說“酒精使得他失去自我”,請求法官判他坐牢3年半就好。
在新加坡,企圖強姦的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罰款和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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