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一名年輕男子向暗戀已久的一名女子告白後強暴她,被判坐牢7年又9個月,另加6下鞭刑。
《8視界新聞網》報道,現年25歲的被告對一項強姦控狀認罪。法官在判刑時,把他面對的性侵等其他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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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和受害人在同一所學校上學時,就對受害人有好感,但卻同另一名女生交往,隨後還和女友育有一名女兒。
被告和受害人畢業後都從事美髮業。2021年11月,被告邀請受害人到家中同他及女兒見面,卻在家裡向受害人告白後將她強暴。受害人事後報警。
被告的代表律師稱,他的當事人是一時衝動犯錯,事後已感到後悔。
不過,檢察官指出,被告從未承認罪行,他起初矢口否認強姦受害人,過後也只承認同受害人有性交,還聲稱這是經受害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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