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餐館老闆娘要擴充生意找來男顧客協助申請酒牌等執照,豈料卻被對方以假文件誤導,雙方本來約在警署辦理相關文件,最終卻被叫到警局旁的組屋籤申請表,最終老闆娘無奈下報警。
《新明日報》報道,老闆娘陳女士結前後付了3萬多元(新幣,下同;約16萬令吉),近1年毫無進展,對方也遲遲未退錢,無奈報警。無論如何,這名男顧客表示,打算本月內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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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41歲)指出,她在2022年9月頂下小印度一帶的一個三層樓店屋做生意時,該處一樓可賣酒,而她希望也為二三樓的場地申請“酒牌”。
“去年4月,我和一名認識的黃姓顧客接洽,對方說有這方面的經驗可以代勞,我於是按要求付了1萬7200元給他。”
據透露,這筆費用包括為其中兩層的場地申請提供酒精飲品的執照,以及能營業到凌晨的娛樂場所的執照,還有能讓業者聘請歌星的批文。
陳女士說,她本身申請過酒牌,但對其他申請並不瞭解,所以才會讓對方代勞,而黃先生稱申請程序大約需時3個月,自己還為此停業兩個月,但到期後仍不見批文。
“我原本是想搞定所有的執照後,以較高的價錢轉讓場地,可是最終只能以較低價轉讓出去,虧了約7萬元。”
由於黃先生說會退錢,所以陳女士接下來在去年6月左右又讓對方代勞,申請把芽籠的店屋單位二樓更改成餐飲場所用途,以及申請“酒牌”等。
這次,她應要求分別兩次轉賬共1萬5000多元給對方,第二次轉賬是在去年10月。
“但這些文件至今一樣也沒獲批。我多次催促對方退錢,他就一直拖,到現在我一分錢也沒收到。”
當地記者聯繫上涉事的黃姓顧客,他在電話中表示自己只是好心幫忙的“中間人”,申請事宜其實是交給別人處理,不過他也不清楚處理的結果。
“我們打算在這個月內退錢。”
以為申請成功 砸10多萬籌備開業
陳女士透露,為芽籠的場地申請相關執照時,去年10月把錢轉給黃先生後不久,對方發了一份印著市區重建局(URA)標誌的信件給她,並說申請好了。
這份文件上還寫著“書面準證授權書(臨時)(grant of written permission(temporary))”的字眼。
她得知此消息後滿心歡喜地準備店屋二樓的營業事宜,還花約6萬元預訂裝修材料,以及招聘員工並進行培訓,另外又花費了10多萬元。
不過大約一週後,店屋的房東自行向當局查詢準證一事時發現,根本沒有批下相關準證。
陳女士因此懷疑,當初收到的文件是偽造的。
對於這項指控,黃先生說那份文件只是一張編輯出來的樣本,並非當局真正的批文。
他也說有發電郵給當局,只是沒有正式提出申請。
約警局碰面 組屋樓下辦手續
陳女士還透露,除了要申請改變芽籠店屋二樓的用途之外,也交代黃先生為該處申請“酒牌”。
對方去年11月3日約她到勿洛警署,說是辦理此事,但陳女士抵達後,接到黃先生的電話,叫她從警署出來併到旁邊的組屋樓下見面。
“我到了組屋時看見他跟另一名戴著警方掛繩的男子一同在場。”
陳女士當下在一份申請表格上簽字。
她受訪時說,不解為什麼申請手續要在組屋樓下進行,因此事後也針對自己與黃先生之間的交涉過程和金錢來往,以及在組屋樓下籤署文件一事報警。
獅城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並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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