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一名公司高管和一名工地負責人,因為未能確保安全導致工人死亡,分別被判坐牢5個月和8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人力部今天發文告說,去年12月人力部完成了此前兩起致命工傷意外事件的訴訟流程,兩起意外中的公司高管和工地負責人分別因為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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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強調,高處墜落和車輛相關事故是造成致命工傷的常見原因,但如果實施並遵守相應的安全工作程序,這些事故是可以預防的。
在去年12月12日宣判的案件中,工地主管丁德柱因疏於確保工作環境安全,既沒有進行任何安全檢查,也沒有告知工人高處墜落的危險,導致一名工人在2020年8月從工地6公尺高處墜落身亡。
由於失職,丁德柱被判處8個月監禁。
涉事建築公司GTE的董事陳德龍也因沒有實施有效措施預防工人從高空墜落,且沒有告知工人高空墜落的風險,已於2023年2月被罰12萬5000新元(約43萬6710令吉)。
另一起案件則在去年12月22日宣判,機械出租公司Synergy-Biz的董事卓國曹,既沒有確保員工接受適當培訓,也沒有設立安全工作程序減低風險,導致員工在運送叉車時被叉車碾死。他因此被判坐牢5個月。
人力部指出,上述兩起案件都反映了在工作場所安全和健康責任上的公然缺失,最終導致工人不幸身亡。
人力部強調,每個人都必須發揮自己的作用,確保工作場所安全,包括僱主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人的安全,工人也必須遵守安全工作程序等。
人力部將嚴肅對待那些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僱主和工人,並將毫不猶豫地起訴不法行為的責任人。(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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