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男子申诉, 朋友圣诞节请客,岂料餐馆却不收现金,最后自己帮忙用信用卡付款,导致朋友十分狼狈。餐馆则称没有强迫顾客使用非现金付款。
余先生(48岁,教师)告诉《新明日报》,他上个月25日中午与3名好友到荷兰村一号(One Holland Village)商场里的一家餐馆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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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要请客,当时我们点了咸鱼鸡丁、烧肉拼盘、虾球、甜品等食物,价格总共是200新元(约700令吉)。”
用餐后,当余先生的朋友准备用现金付款时,没想到却被拒绝。“结账时,收银台的服务员说不收现金,只能收信用卡。”
由于朋友无法用非现金方式付款,余先生只好用信用卡先代他付款。
“朋友后来再将现金给我,但这让他十分尴尬。他觉得本来想请客,但没想到最后还要请我先帮忙付钱。”
有关餐馆的发言人受询时表示,他们的每间餐馆都接受现金与非现金付款。
“我们鼓励顾客使用电子方式付款,因为这样更有效率,方便以及环保。但那些想用现金付款的顾客可以继续用现金。”
记者走访时发现,餐馆收银台处放置了“只有非现金付款”的告示,职员表示,如果顾客实在不能以电子方式付款,还是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相信是沟通上有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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