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沒有相關工作證,卻511次以“自僱”方式,到25家診所提供代班服務,外籍醫生為此被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罰款5萬新元(約17.4萬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外籍醫生郭健鏗(譯音)受僱於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期間,從2016年11月9日至2019年5月1日,多次到其他診所看診,從中賺取33萬1500新元(約115萬3360令吉)。他早前已在《外來人力法令》下被起訴,並在2021年6月被法院判罰款7萬新元(約24.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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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郭健鏗的行為影響了醫療從業者的專業形象,醫理會紀律審裁庭今年11月20日審理此案。郭健鏗認罪,並被判罰款。醫理會前天(12月28日)發佈此案判決。
根據醫理會的記錄,郭健鏗目前在安微尼亞山醫院開診所,他的“KK QUECK Neurology Centre”提供神經科醫療服務。據報道,他從馬來亞大學和英國皇家醫師學院畢業,曾在新加坡中央醫院和盛港綜合醫院服務。
判決指出,根據《外來人力法令》,在沒有相關工作證情況下,外籍人士不能自僱。案發時在新保集團擔任副顧問醫生的郭健鏗應該知道,自己沒有相關的工作證,不能到其他診所當醫生。
身為控方的醫理會指出,由於此案沒有涉及詐騙,也沒有證據表明被告有預謀或故意行事,郭健鏗也表示懺悔並認罪,加上念及他是初犯,因此醫理會認為,罰款足以產生威懾作用,也能充分保護公眾對醫療行業的信心。
被告稱代班只為提高醫術
郭健鏗的律師求情時說,被告認罪並真誠懺悔,接受調查期間也積極配合,包括披露自己到其他診所代班詳情。
律師也強調,被告不是為賺錢,更多是為提高醫術,以及要拓寬醫療知識,只因疏忽相關條例而違法。郭健鏗隨後立即停止代班,也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紀律審裁庭在判決中指出,此案涉及兩年半551次違規行為,因此必須制定更高的罰款。針對被告求情時指自己疏忽相關條例,紀律審裁庭認為他的違規行為橫跨兩年,行為不僅僅是疏忽,更多是對法規冷漠以對。
針對被告辯說代班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提高醫療技術,紀律審裁庭提出質疑,為何他沒去當志願醫生,而是選擇提供代班服務。
由於被告已被法院罰款7萬新元,紀律審裁庭認為5萬新元罰款合理。除了罰款,郭健鏗也受到譴責,並且須向醫理會提交不再重犯的書面承諾,以及負責所有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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