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獅城商人兒子新山被綁架案,小受害者“木木”的母親,陳姓女商人敘述丈夫與案件主嫌“阿龍”從相識到孩子被綁架的細節,感嘆當初不該輕信十多年舊鄰居的介紹。
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透露,她與林姓丈夫是通過相識十多年的老鄰居,才會認識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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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她指出,十幾年前,丈夫從事家用產品行業,60多歲的鄰居也是家用產品銷售商,兩家人逐漸拉近關係,每週都會聚餐幾次,老鄰居的妻子甚至稱丈夫為“乾兒子”。
她說,有一天丈夫的汽車出了問題,老鄰居介紹他去新山阿龍工作的店維修,就這樣認識了對方。那之後,老鄰居提起阿龍有意找合作伙伴自立門戶,不過自己沒錢,轉而問丈夫是否有興趣。丈夫覺得可以一試。
“我們當時也有所顧慮,但老鄰居保證阿龍人品可信,叫我們‘敢敢去啦!’”
於是,夫妻兩人開始接觸阿龍,希望能在合夥前更瞭解他的背景。一家人在4個月內進出新山數次與阿龍聚餐洽談,瞭解到他已婚有4個孩子,最小的才三四歲。阿龍聲稱沒有賭博等惡習,還帶了孩子一起來聚餐。
“我們想他有固定資產,又有孩子要養,應該不會壞到哪裡去。他更說自己已經辭職,沒有了退路,只等著和我們開店。”
陳姓女商人的丈夫決定與阿龍各自出資15萬令吉(約4萬3000新元)頂下一個店面。不久後,阿龍聲稱這家店又以60萬令吉轉售,邀請他們再來新山開新的聯名戶頭,存入這筆款項作為往後業務所用。
阿龍催促兩人於12月11日前往新山,以便隔天一早能到銀行處理款項。陳姓女商人懷疑,當天晚上他們聚餐時,阿龍已偷拍下孩子的照片供嫌犯辨認。
她說:“綁架發生當天阿龍說還沒吃飯,我怕他肚子餓,特意給他點了飯和飲料,現在想想他是吃飽了好有力氣綁架我兒子。”
“我也是後來才知道他當時根本沒有辭職,在警局遇到他嬸嬸時,才知道曾有人上門向阿龍討債,他住的房子是租的,車貸也拖欠了很久。他老婆在出事後,也搬離了原來的住址。”
陳姓女商人說丈夫與人來往時很少有戒心,之前老鄰居和阿龍聲稱有經濟困難時還借錢給他們,沒想到誤信了人。
“我有時會提醒丈夫耳根子不要太軟,虧錢無所謂,但這次涉及孩子的安危,真的很後悔。”
由於這家人搬了家,已經沒有像以前那樣經常見到老鄰居,兩人事發後曾經嘗試再聯絡老鄰居,不過一直沒有得到回信。
至於丈夫早前交給阿龍的款項,陳姓女商人說,阿龍的弟弟曾向他們一家人道歉並表示會歸還,不過後來就沒了蹤影。馬來西亞警方也曾向她透露,阿龍的姐姐曾拿錢向警方下跪求情。
“我們知道要追回這筆錢有難度,只希望這些錢不會被用來讓他逃脫罪名。”
兒童錄口供中心錄口供 不許家長陪同
另一方面,她也透露,早前警方要求指認嫌犯時,必須兒子本人到場。在12月24日,他們已帶兒子到警局通過兒童錄口供中心(Child Interview Center)錄口供,過程中不允許家長隨同,只能由警察陪同閉門受詢,讓孩子有些害怕。
“木木本來就是靦腆內向的孩子,而且陪同的警察出來後告訴我,當時問的問題對孩子來說都很難。比如涉事車輛犯案時由膠帶遮住,但錄口供時卻拿有車牌號的車輛照片問孩子是不是涉事車輛,車的顏色也有色差,讓孩子很難判斷。”
她也說,目前兒子情況穩定,不過偶爾會有自責的情緒,“他會覺得自己不夠勇敢,錄口供時不能果斷回答。我跟他說‘對不起,是媽媽沒有看好你’時,他卻告訴我‘對不起媽媽,是我沒聽話亂跑’。”
陳姓女商人也透露,一家人已指認出犯案的3人、警方目前已掌握17歲和18歲嫌犯購買犯案工具時的監控器畫面、在3人家中搜出犯案時的衣物。3人指紋也與涉事車輛上的相符,他們目前雖然保釋在外,不過相信定罪證據已十分確鑿。
“我們不針對犯案的3個青年,這些孩子年齡都很小,可能不知道自己當時犯下的錯誤有多嚴重,但觸法就是觸法。”
她早前也披露,事發時,她和丈夫在新山一家商鋪內和業主溝通,木木和11歲的姐姐在店外玩耍。突然,一輛車牌被黑色膠帶遮蓋的金色汽車停在路邊,一名男子下車抱起木木,隨即返回車內驅車離開。
夫婦二人嘗試截停匪車,但丈夫被撞倒在地,多處受傷,最後多虧一名好心人騎摩托車緊追匪車,3人棄車而逃才救出木木。
據她指出,15歲的少年當時應是負責開車,他和17歲的嫌犯應是由18歲嫌犯介紹認識,後者曾問“阿龍”有沒有工作可介紹,隨後一起策劃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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