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涉嫌强奸18岁继女,54岁本地男子于本月21日被控上法庭后否认有罪,法庭随后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并由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候审。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拉末发文告指出,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下被控,被告对指控否认有罪,已获准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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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将面对不少过8年和不超过3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过10下鞭刑的刑罚。
承审法官也谕令案件将展延至明年1月23日过堂。
据依城警方昨日在手机应用程序上回应媒体询问时指出,案件最后发生于今年8月份,受害者当时年仅18岁5个月,案发地点在受害者与被告同住,位于浩然山庄的住家。
受害者投报说,指从她12岁开始,在新山和浩然山庄(Horizon Hills)数个地点多次遭继父强奸。
受害者投报后,被告前往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总部自首后被捕。
拉末在这之前曾透露,嫌犯是一名私人公司的员工,之前并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被捕后的尿检结果也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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