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裕廊東一家雜貨店凌晨遭爆竊,被人拿鐵錘砸破玻璃門潛入,把架子上的香菸全掃走,價值共1萬3000新元(約4萬5700令吉)的香菸和現金被偷。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於昨天(22日)清晨6時許發生,地點在裕廊東32街第303座組屋底層的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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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走訪現場時,警察已經封鎖現場,在店內取證和調查。
據觀察,雜貨店玻璃門被砸得稀巴爛,玻璃碎片掉滿地,散佈在店內和走廊。店內也一片狼藉,地上可見幾張2新元鈔票和幾罐糖果,相信是毛賊匆忙幹案後沒拿走鈔票,也弄翻了糖果。
警員在取證過程中,從店內找到一把鐵錘,相信是毛賊的幹案工具。
居民林女士受訪時說,她昨早和朋友經過雜貨店時,赫然看到滿地玻璃碎,裡面被翻箱倒櫃雜亂不堪,朋友便立刻撥電報警。
“我們注意到擺放香菸的架子完全空了,相信是被小偷全拿走了。”
幹案時穿長袖衣長褲 戴帽子口罩
30多歲的店主唐先生透露,雜貨店前的電眼拍下小偷的幹案過程,對方當時身穿長袖衣和長褲、頭戴帽子,並戴著口罩。
“男子穿得非常嚴實,完全遮住了五官,我看了畫面也無法判斷他的身份和年齡,更不知他是不是我們的常客或是附近的居民。他先是蹲在店前,隨後用鐵錘打碎玻璃門,再進入店內。”
“店裡被搞得一團糟,需要關店三四天收拾和清理,之後還需處理保險索賠事宜,也要換上新的玻璃門。”
接獲警方電話 店主才知悉進賊
唐先生受訪時也表示,他在早上7時接獲警方電話,才知悉雜貨店半夜遭爆竊,立即前來查看情況。
據記者觀察,警員花了約4個小時在店內取證和調查,併為店主和昨晚值班員工錄口供。
唐先生說,雜貨店晚上10時後就打烊了,因此值晚班的員工完全不知道此事。
不過這不是雜貨店首次發生竊案。據觀察,店內也貼著一張告示,警告顧客切勿偷竊,告示附上一張電眼畫面,顯示去年曾有顧客偷走在冰箱裡的飲料。
警3小時半破案
63歲男子幹案後在3個半小時內落網,今早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發文告說,當局昨天(22日)凌晨6時40分接獲報案,指裕廊東22街的一間店鋪發生破門行竊案。來自金文泰警署的查案人員到場查閱警方電眼後,很快鎖定嫌犯的身份,並在案發3個半小時內破案,逮捕一名男子。
根據控狀,被告艾哈邁德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罪名的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昨天凌晨3時58分,用錘子敲破裕廊東32街第303座一樓的商店玻璃門,隨後進入幹案。
被告偷走5300新元現金(約1萬7500令吉)和總值8000新元(約2萬8100令吉)的各類香菸。破門行竊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高達10年和罰款。案件展至12月2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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