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裕廊东一家杂货店凌晨遭爆窃,被人拿铁锤砸破玻璃门潜入,把架子上的香烟全扫走,价值共1万3000新元(约4万5700令吉)的香烟和现金被偷。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于昨天(22日)清晨6时许发生,地点在裕廊东32街第303座组屋底层的杂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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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走访现场时,警察已经封锁现场,在店内取证和调查。
据观察,杂货店玻璃门被砸得稀巴烂,玻璃碎片掉满地,散布在店内和走廊。店内也一片狼藉,地上可见几张2新元钞票和几罐糖果,相信是毛贼匆忙干案后没拿走钞票,也弄翻了糖果。
警员在取证过程中,从店内找到一把铁锤,相信是毛贼的干案工具。
居民林女士受访时说,她昨早和朋友经过杂货店时,赫然看到满地玻璃碎,里面被翻箱倒柜杂乱不堪,朋友便立刻拨电报警。
“我们注意到摆放香烟的架子完全空了,相信是被小偷全拿走了。”
干案时穿长袖衣长裤 戴帽子口罩
30多岁的店主唐先生透露,杂货店前的电眼拍下小偷的干案过程,对方当时身穿长袖衣和长裤、头戴帽子,并戴着口罩。
“男子穿得非常严实,完全遮住了五官,我看了画面也无法判断他的身份和年龄,更不知他是不是我们的常客或是附近的居民。他先是蹲在店前,随后用铁锤打碎玻璃门,再进入店内。”
“店里被搞得一团糟,需要关店三四天收拾和清理,之后还需处理保险索赔事宜,也要换上新的玻璃门。”
接获警方电话 店主才知悉进贼
唐先生受访时也表示,他在早上7时接获警方电话,才知悉杂货店半夜遭爆窃,立即前来查看情况。
据记者观察,警员花了约4个小时在店内取证和调查,并为店主和昨晚值班员工录口供。
唐先生说,杂货店晚上10时后就打烊了,因此值晚班的员工完全不知道此事。
不过这不是杂货店首次发生窃案。据观察,店内也贴着一张告示,警告顾客切勿偷窃,告示附上一张电眼画面,显示去年曾有顾客偷走在冰箱里的饮料。
警3小时半破案
63岁男子干案后在3个半小时内落网,今早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发文告说,当局昨天(22日)凌晨6时40分接获报案,指裕廊东22街的一间店铺发生破门行窃案。来自金文泰警署的查案人员到场查阅警方电眼后,很快锁定嫌犯的身份,并在案发3个半小时内破案,逮捕一名男子。
根据控状,被告艾哈迈德面对一项破门行窃罪名的控状。
控状显示,被告昨天凌晨3时58分,用锤子敲破裕廊东32街第303座一楼的商店玻璃门,随后进入干案。
被告偷走5300新元现金(约1万7500令吉)和总值8000新元(约2万8100令吉)的各类香烟。破门行窃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高达10年和罚款。案件展至12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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