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兩名馬來西亞男子專挑新加坡人下手,假裝熟人或朋友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後誘導對方轉賬借錢,4個月內騙走至少30人逾18萬新元(約63.23萬令吉)。兩人犯案後在馬來西亞被捕,引渡回新加坡面控,昨天分別判入獄43個月和32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兩名被告分別是莊敬文(譯音,25歲)和一名18歲青年,兩人各自面對30項欺詐控狀,昨天各承認其中10項控狀,法官把其他控狀納入考量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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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案時僅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案情顯示,青年和莊敬文分別於2022年11月和12月,在馬來西亞被徵召“進行假冒朋友”電話詐騙,專門針對新加坡人下手。
兩名被告會聯繫受害者,假裝是後者的朋友或熟人,讓對方猜測他們的身份。一旦受害者誤認他們為某個親友或朋友時,兩人便直接以那名親人或朋友自居,要求受害者改存新的聯絡號碼。
取得受害者信任後,兩人便開始稱自己有經濟困難或無法進行銀行轉賬交易等,誘導受害者借錢週轉。
在靠近獅城公寓撥電行騙
庭上揭露,兩名被告會根據腳本行騙,使用新加坡註冊電話卡通話。為了避嫌,詐騙團伙特地選擇在靠近新加坡的一棟公寓行騙,這麼一來就可以搭上新加坡的電信服務,來電也不會顯示“+65”前綴。
其中一名墜入騙局的30歲新加坡男子,在2023年3月8日接到電話,誤信電話另一頭是親戚,最終通過轉賬被騙2萬零400新元(約7萬1699令吉)。
受害者事後被銀行告知戶頭有可疑交易,他聯繫那名親友才察覺自己受騙。
新馬跨國行動 捕3人引渡回新
根據法庭文件,兩名被告以如出一轍的幹案手法,從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間,騙走30名受害者共約18萬4005新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在2023年3月20日接獲通報後展開跨國行動,在馬來西亞逮捕兩名被告和一名同夥,並於2023年3月28日將3人引渡到新加坡。
控方指出,兩名被告跨國犯罪,他們預謀幹案,而且專挑新加坡人下手。兩人還特地選擇幹案地點,就是為了撥出去的電話不帶“+65”前綴,因此促請法官判兩名被告坐牢至少42個月。
考慮到兩名被告的罪行和青年犯案時的年齡,法官最終判莊敬文坐牢43個月,青年則入獄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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