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男子擔任超過980家公司的掛名董事,卻沒有履行董事職務,公司被用來洗黑錢,他也逃避不了責任,被判監禁4周,罰款5萬7000新元(約20萬令吉)。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法庭文件,37歲的新加坡籍被告謝勇在2013年成立Tox Technology Pte Ltd,隨後將公司改名為DD Corporate Services Pt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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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19年進行業務轉型,開始提供會計和企業服務,包括會計服務、稅務服務、提交年度申報表、協助客戶在新加坡註冊公司,以及開設銀行戶頭。
與客戶簽署“掛名董事”保障協議
被告大部分的客戶來自中國。他在中國網絡論壇上打廣告後,有多名代理找上他,為他介紹更多中國客戶,這些代理包括樓勇、陳貴梓和李瑩瑩。
2020年到2021年之間,為了滿足法律上的要求,被告每次為中國客戶在新加坡設立公司,就會將自己註冊為公司的董事,客戶則會被註冊為公司的董事兼股東。
被告也會把自己註冊為這些公司的秘書,而這些公司的註冊地址都是被告公司的地址。
被告也會和他的客戶籤一份“掛名董事”保障協議,確保他們不會進行非法活動,而他也不會參與公司的業務。
不過,儘管被告清楚知道自己應該檢查清楚,確保客戶的公司沒有從事非法活動,但除了簡單的網絡搜索工作之外,被告並沒有徹底調查這些公司是否有進行非法活動。
客戶一家公司涉洗錢超過700萬
2020年2月,樓勇將一名客戶蕭偉安介紹給被告,表示後者有意在新加坡成立公司。
樓勇過後也告訴被告,蕭偉安想要進行“貿易生意”,但是他的生意通常都不在新加坡。
被告知道蕭偉安想要在新加坡開設銀行戶頭,以便避免中國外幣限制的規定,但他沒有向蕭偉安了解在新加坡設立銀行戶頭的作用,就同意幫他設立銀行戶頭。
除此之外,他也在沒有和蕭偉安見過面的情況下,將自己註冊為對方公司的董事,也不知道對方在公司的主要職務是什麼。
銀行戶頭開設沒多久後,就有數筆大額資金被轉入這個銀行戶頭,並在不久後被轉出去。
2020年10月,一名美國公司的總裁墜入騙局,被騙將88萬8261美元(約413萬2190令吉)和62萬6550美元(約291萬4711令吉)轉到蕭偉安公司的銀行戶頭。這些資金隨後被轉走。
被告因為沒有履行職責,導致蕭偉安公司的銀行戶頭被用來進行非法活動。
被告擔任董事的另一家公司也在2020年7月間,涉及洗錢89萬7699美元(約417萬6096令吉)。調查顯示,涉案的公司戶頭在2020年11月被清空,2021年5月27日關閉,而被告也在2021年10月27日不再擔任公司董事。
自己被列黑名單還另找幫手
其實,被告在2020年5月就得知自己被新加坡銀行列入黑名單,無法為客戶開設銀行戶頭。
他不知道自己為何被列黑名單,但也沒有嘗試瞭解原因,而是找人代替他擔任客戶公司的董事,包括他公司職員的51歲中國籍母親藍芳。
2017年移居新加坡後成為永久居民的藍芳原本在餐館工作,月入1400新元(約4899令吉)左右。被告要求她擔任客戶公司的“掛名董事”,每次可獲50新元(175令吉)。
藍芳隨後也為被告介紹客戶在新加坡開設公司,而這名客戶的公司戶頭也有資金在轉入不久之後就轉走。
調查顯示,截至2021年1月,被告共擔任過980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當時名下還有831家公司。
被告共面對49項控狀,總檢察署以其中3項提控,會計和企業管理局(ACRA)則以15項提控。
被告最終被判坐牢4個星期,外加罰款5萬7000新元。(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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