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0日讯)缅甸男子菜园内严重致伤女友,今日被控上居銮地方法庭,惟因听不懂马来语控状,案件展至2024年1月30日过堂。
被告为敦拉迦(36岁,音译),他被控在12月10日晚上11时,在梁站路的一个菜园内故意致伤翁温(音译),导致后者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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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敦拉迦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5(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7年和罚款。
同时,由于敦拉迦没有拥有合法的探访签证,因此他也在1959/1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未持有合法准证)下被控。
法庭通译员在念出控状后,敦拉迦表示无法理解国语控状,因此没有对控状表示认罪与否。
法官慕吉过后表示,案件将展至2024年1月30日过堂,以安排懂得缅甸语的翻译员协助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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